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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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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我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XX市委、市政府印发的《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XX市委、市政府印发的《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资金拨付、干部监督等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有力保障市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有关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工作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三、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以来,XX市政府及时向XX市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印发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以市政府(含办公室)名义发布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各乡(镇)场自行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进一步做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73号),我市及时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基础上进一步自查清理,对需要适时修改或废止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或废止的时间做出了计划安排。

四、做好减证便民工作,深化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共简化各类事项手续48个,精简材料227条。其中今年以来共清理72条证明事项,压缩77个事项的承诺时限共545个工作日。其中不动产登记事项清理45条,原办理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压缩至全部5个工作日办结,平均提速66%;房管局、公路分局、建设局、交通局等重点单位通过清理证件均有显著提速。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部分窗口已实行“5+X”工作日模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地税契税等多部门“统一收件、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工作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建立不动产交易综合窗口,1-11月通过综合窗口共受理不动产交易714件。我市探索“优化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的创新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用水、用气、用电”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探索将企业办理“用水、用气、用电”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实现“同时申请、同步审批”。截至11月,累计受理21家企业办理该项业务。房管、不动产、出入境、户籍办理、地税、公证、民政婚姻登记、交警均按规定推行周末轮班制度,制定周末人员轮班表。

五、加大执法监督,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一)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2020年12月,市法制办联合市人大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6个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对市卫计局、文体局、民政局等15个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存在问题之处,及时反馈被评查单位,要求被评查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抓好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行政复议法》要求,依法受理、依法审查,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以法明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今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6件,经审理,决定不予受理2件,当事人撤回申请3件,维持2件,告知补正但申请人未及时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5件,确认违法11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尚未办结2件。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率100%,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工作。XX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市政府及市直各行政机关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应诉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并按时提交证据,履行应诉职责,虚心采纳司法机关建议,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六、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3.12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3.3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2020年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20年,我市打算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XX再创业、重振雄风当龙头,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田园城市、富美乡村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问当“花瓶”摆设,而应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对不报备和逾期报备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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