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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办5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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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员办5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驻新青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五年来,紧紧依靠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省森工总局、省资源管理局、驻伊春林区专员办、伊春市资源林政局以及新青林业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严管林”方针、贯彻落实全省森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监督职责,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力度,全力谋求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夯实一个基础,提高了两个认识,理顺了三个关系,树立了四个理念,强化了五项工作,开创了我局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新局面。

“夯实一个基础”就是在巩固基础建设年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实效年工作,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驻新青林业局专员办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制度》,囊括了《驻新青林业局专员办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管理办法》、和其他11项制度。下发给每个监督中心站、驻林场(所)监督站,监督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使我们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并且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对监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和廉政建设教育,扎扎实实开展好森林资源监督实效年工作,为我们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提高了两个认识”就是提高了对监督与管理工作目标一致性的认识,提高了对监督工作重点转变重要性的认识。我们深刻理解赵专员的指示:“从根本上说,监督属行政管理范畴,是管理的一种形式,是站在更高的层次检查、纠正管理活动的偏差,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管理。它有着同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一致的目标和相同的法律依据,是共同事业的不同分工,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充分认识到监督者和管理者的工作目标完全一致,监督者和管理者是一家,只是工作角度不同,管理形式不同,解决问题途径不同,都是国家林业法律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共同保护绿色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努力取得驻在单位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与林业局心连心,肩并肩,劲往一处使,形成了监督与管理合力,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我们深入贯彻赵专员关于“将监督重心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将监督手段从常规监督检查向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转变;将监督工作的侧重点从单纯监督向监督管理并重转变”三个转变的要求,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新特点,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努力实现好这“三个转变”,进而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监督工作的质量。

“理顺了三个关系”就是理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与林业局的关系、与基层监督部门的关系。一是理顺了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坚持紧紧依靠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时准确把握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了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方向明,目标清,方法当,效果好。二是理顺了与林业局的关系。按照《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我们驻局专员办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依法监督林业局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对林业局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使之得以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并在发挥监督和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强化服务职能,提倡人性化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帮助林业局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林业政策。同时,监督工作中坚持做到了统揽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科学合理地行使监督职能。三是理顺了与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监督站的关系。工作上加强联系,业务上积极指导,上下一体,形成合力,保证了在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林业政策方面、在履行森林资源监督职责方面达到了和谐统一。

“树立了四个理念”就是牢固树立了生态文明、科学监督、服务大局、传承创新理念。一是树立了生态文明的理念。把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作为监督机构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建立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保护好、培育好、利用好、发展好森林资源。二是树立了科学监督理念。我们坚持以科学的态度,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探索、研究和实施行之有效的科学监督方法,把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做到思之在早、知之在先、动之在前、未雨绸缪、预防为主、疏导为先。把工作渗透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在伐区作业生产前的教育宣传、征占用林地、湿地现地核查等环节,我们都提前介入,发现存在隐患或者违规的,建议林业局立即停止审批或者停止生产,认真整改到位。通过我们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尽可能使问题解决在没有发生之前。真正做到加强事前监督,制约预防并重,推动了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目标的实现。三是树立了服务大局理念。我们坚持从林业发展和森林资源管理实际出发,一切围绕保护、发展、稳定六个字做文章,既保护培育好,又科学合理利用好资源,立足本职,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监督、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既不抛开监督职能去“服务”大局,也坚决防止不顾大局单纯监督的错误思想和做法,绝不以局部代替全局,更不为了局部利益妨碍和影响大局。四是树立传承创新理念。坚持承前启后,创新发展,切实搞伐区作业质量“5%”核查等有效监督检查。

“强化五项工作”就是强化基础工作、强化采伐管理监督、强化林地管理监督、强化木材经营监督、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监督。

第一,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的基础工作。我们在硬件建设全面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11项基础工作制度,连同林相图、分类经营图、资源变化表、林地变化表、监督工作流程图以及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制作图版一并上墙。又修订完善了《驻新青林业局专员办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监督中心站管理办法》,并将其与11项制度一起装订成册,下发给每个监督中心站、驻林场(所)监督站,监督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使我们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有据可依。上级下发的文件分门别类,规范存档,各种会议及检查记录详实、中心突出,有关报表及资料也分类存档,并且都有专门保存的档案柜,设计合理规范。

第二,强化采伐管理的监督,严格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深入落实“严管林”方针,开展好采伐限额检查、采伐作业质量检查常规监督检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几次开展了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委托的伐区作业质量1%监督检查、伐区调查设计1%监督检查任务,重点开展了伐区作业质量5%、伐区调查设计5%的监督检查,做好林木采伐的“源头”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伐区拨交、验收等规定,杜绝虚假验收,坚决防止超限额、超计划采伐现象的发生。

第三,强化林地审核审批和植被恢复工作的监督,严格控制林地逆转。认真落实林地保护政策,依法监督林地征占用项目,定期开展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稽查工作,防止越权审批、先占后批、少批多占、以罚代刑等违法侵占林地行为发生。针对林业局农林矿交错、林业施业区内人员成分复杂、进入林内从事副业生产人员日益增多的实际,采取各种办法和形式,从正面疏导入手,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密切配合林业局,重点强化这些部位的监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林矿交错地带农民蚕食林地问题。不断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植被恢复工作,确保取之于林、用之于林。

第四,强化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的规范管理监督。新青局木材经营加工已经完全从企业中剥离,对木材经营加工业的监督有着更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积极研究和不断创新在新形势下对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监督方法,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监督和管理,敦促管理部门抓好木材检查站建设,充分发挥检查站的作用,依法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监督检查。并加强服务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非法木材流通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彻底堵塞木材流失口子。

第五,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黑资监字[201X]13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对湿地的保护监督力度,严格禁止各种非法侵占湿地,乱占湿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白头鹤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上,争取国家政策扶持,促进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强化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组织实施国家湿地保护生态工程,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项目,带动面上工作,尽可能地动迁湿地内的零散居民,规范养殖户的放牧范围,坚决杜绝侵占湿地现象发生。同时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取缔掠青、毁灭性采集。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培育工作,有重点地抓好白头鹤、林蛙、飞龙、驼鹿等保护项目,控制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流失。并建议林业局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提高科研监测、社区共管、宣传教育等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示范区建设,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尤其是17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各方面的监督工作:

1、开展驻在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事中检查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整体工作部署,及驻新青林业局专员办年初工作总体安排,1月份对新青林业局十四个林场上一年四季度和本年一季度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事中监督检查。

2、完成了驻在局的5%森林抚育补贴作业质量核查任务

按照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的总体安排,依据黑森总办[201X]44号《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采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重点国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技术方案(试行)》,驻新青局专员办组成伐区验收检查组,对新青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小班作业质量进行了核查。

3、加大对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监督力度

举行保护野生林蛙宣传活动,采取上街宣传、张贴标语、发布电视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并进行“保护野生林蛙,严禁捕捉食用林蛙”的专项监督检查,进行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活动,深入各林场(所)、区址周边等鸟类出没地带,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鸟类活动。

4、加大伊嘉公路扩建施工的监督检查

重点看护施工单位占地及采伐是否超出设计范围,是否未批先占。对伊嘉公路扩建项目二批临时占地项目进行现场查验。

5、进行汤旺河流域新青段的取沙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乱改河道,在河道两岸破坏林地行为,对发生此类现象的向林业局下达了整改通知。

6、对高压线路占地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占地项目是否合理,并对需要采伐的小班的调查设计进行全部现地核查。

7、对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占地进行现地查验。

8、对新青林业局滑雪场占地项目进行现场查验。

9、对新青林业局2020年森抚补植小班调查设计进行5%核查

根据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黑森资管 [2020]15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伐区调查设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驻新青林业局专员办组成检查组,于2020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对新青林业局2020年第一批森林抚育补植小班调查设计质量进行了检查。

10、加大中心站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我们每月一次,对中心站及各林场所监督站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五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以改进。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

监督工作力量薄弱,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工作人员放不开手脚、不敢监督。

产生问题原因:

一是驻局专员办受多个部门多重领导,体制不理顺。

二是驻局专员办吃林业局饭监督林业局,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办公经费、差旅费、办公场地设备、等等所有一切费用都有林业局提供。这样注定驻局专员办要受林业局制约。而且驻局专员办没有日常监督工作用车,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督工作,心有余力不足。

三是监督主体与客体界限不清。驻局专员办虽然是上级派驻单位,但还要受林业局党委领导,个人工作职务任免受林业局党委决定影响,工作人员的很多个人利益依靠林业局,尤其监督中心站监督工作人员由林业局派驻任免,驻林场(所)监督工作人员由林业局任免,由林业局职能部门资源林政局领导,监督和管理权限分不清楚,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四是监督人员编制与职能不符。专员办职责是资源监督,是对驻在企业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进行监察督导、检查审核、防范促进的特殊管理活动。而今林业局将资源管理部门(区资源林政局)领导及部分工作人员列入政府公务员系列,其余归入机关事业编制,而将驻局专员办编制纳入林业企业编制。这让驻局专员办的工作如何开展,这将使我们处于“欲干不能、欲罢不忍”的尴尬境地。退一步说,把资源管理部门列入政府公务员和机关事业编制,而对其实施监督的高层次部门----驻局专员办列入企业序列,企业怎么能监督政府。

(二)解决建议

要想改变当前监督机构的现状,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监督职能、确保林业资源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首要问题就是改变当前监督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具体途径只有一条:驻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人员任免由森工总局直管,实现监督部门的垂直管理,不受林业局党委政府左右管理,摆脱现有体制机制的约束,不受驻在局制约。这样才能使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彻底摆脱现有管理体制的制约,轻装上阵,排除障碍,细化监督工作职责和范围,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应有作用,以保障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尽快实现。

四、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以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为指针,结合新青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们下半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重点加强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监督检查

确保达到森林抚育的目的和效果。重点加强对森林抚育补贴伐区剩余物生产的监督。

(二)、重点加大伊嘉公路扩建工程项目占地的监督检查

对伊嘉公路扩建工程项目占地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三)、加大林地、湿地保护管理监督力度

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切实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贯彻好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抓好退耕还林、还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严格征占用林地、湿地申报、审批手续,坚决取缔一切非法占用林地、湿地活动。

(四)、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杜绝掠青等毁灭性采集。

(五)、开展林业重点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贯彻落实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驻在单位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大配合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力度

严肃认真对待上级各项检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上认真负责,对下搞好服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搞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重大意义,全面合理的完成好各项监督工作,与林业局一道共同承担起依法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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