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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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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一、三季度工作情况回顾

三季度,全局干部职工信心值满怀、担当值满舱、实干值满格,面对今年以来最为复杂的安全环境,最为集中的矛盾困难,最为繁重的工作任务,取得了突出的亮点成效。

一是本质安全“主龙骨”排列有序。创新形成“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获得蓝绍敏副省长和以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刘功臣同志为组长的专家咨询组的高度肯定。安全监管“五种方法”提升为引领长江水上安全监管“二次革命”的原创性实践。“桥卫士”“船E行”进入推广应用阶段,创新安全警示浮舟等务实管用举措,组织实施长江江苏段渡船船名亮化工程,划定小型危化品船舶临时停泊区,圆满完成常州孢子洲水上过驳专项整治任务,打响长江镇江段水上过驳“零点行动”。推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长江航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参与防洪涝灾害及台风部省联动桌面推演。落实“四项纪律”要求,扎实开展“汛期百日安全”活动和夏季安全监管百日执法行动,圆满完成金砖五国峰会期间入厦船舶专项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应对“7.9”“7.31”“8.1”事故,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是深化改革“主引擎”动力强劲。组织召开长航局江苏区域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会议,聚力三个第一,达成四大共识,打造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江苏样本。深化“两个中心”和基层执法模式改革。形成《江苏海事局新型海事动态监管指挥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下放6项船员业务行政执法事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达90%,无纸化办理率达70%。制定并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为基层干部职工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

三是服务发展“主航向”聚焦精准。深入开展“263”“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实施船舶停泊期间排放控制措施,圆满完成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积极服务扬子江城市群绿色发展。对接政务服务“一张网”和“江苏12345在线”运行,海船船员证书实现异地办理,15项行政许可确认业务开辟“绿色通道”,17个政务项目实现“并联办理”,压缩办结时限50%,审批效能提升60%。与宿迁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服务京杭大运河沿线“第一大港”建设。保障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和沪通铁路大桥等跨江桥梁隧道施工安全。港口建设费征收持续增长,累计征收规费15.3亿元,同比增幅达15%,强化逃缴漏缴检查,进一步规范代收单位监管,以查促征形成有效威慑,规费票据核销工作得到财政部票据中心高度肯定。“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高达21.14万,安全教育网上课堂广受好评,成为国内船员行业自媒体第一大品牌。成功处置“安阳轮”留滞事件,获得蓝绍敏副省长批示肯定。推动省内航海院校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初见成效。

四是基本建设“主甲板”支撑有力。积极做好“十三五”建设规划中期调整,持续推进内河20米级巡逻船等7项目工可报告和长江干线视频监控系统改扩建等10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报审,其中,内河30米级巡逻船工可获批,长江干线交管系统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设计招标。完成镇江溢油应急设备库、泰州靖江海事工作船码头、南通通州湾海事工作船码头、南京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套码头建设,30米级高速巡航救助指挥船竣工列编。持续推进长江江苏段4G网络和国产VTS建设,试点运行部海事局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月”活动,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开展“装备管理月”活动,规范基本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推进趸船、海巡艇等海事船舶防污染管理专项工作。

五是队伍建设“主力军”忠诚担当。“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局机关共有37名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累计125次,覆盖42个基层站点。江苏海事局政策研究智库进入实质化运作阶段,编发3期内研通讯《扬子江头》。开展部省公职律师申报和“法制规范月”活动,不断提高全面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完成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成功举办江苏省海事业务技能大赛船舶防污染和应急技能竞赛、江苏海事局政务服务技能竞赛。在直属海事系统履约知识英文演讲竞赛、网络安全攻防对抗和应急演练以及船舶防污染与应急技能竞赛等竞赛中屡获佳绩,通过这些竞赛,我们既展示了江苏海事局的实力和水平,又向兄弟单位学到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和理念,同时发现和培养了一批海事专业的高尖端人才。

六是从严治党“主引领”持续强化。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交流推进会精神,在长航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督导中获得肯定。牵头组织长航局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第二批次(江苏区域)考核验收。局机关党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人事教育处党支部、船员处和考试中心党支部以及后勤管理中心、南通局开展了开放式组织生活,取得了良好效果。常熟局、太仓局率先开展“先选支部书记 再任命行政负责人”工作。修订完善《江苏海事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江苏海事局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完成全局党章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专项督查、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排查工作,配合长航局完成巡察,实现分支机构全覆盖,巡察工作全面落实。开展“监管体系”、综合执法改革、基层党建成果新观察等重点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辖区安全形势依然稳中有险、稳中有忧,尤其是近期几起事故暴露出海事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我们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二季度提出“五种方法”以来,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带领下,聚焦主业立柱架梁,迎难而上艰苦创业,把挑战放在心里、把担当融进血液、把奉献付诸实践,加班加点成为常态,勇敢奋进而又无怨无悔,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成功迎来“二次革命”的历史性关键节点,找到了打开变革之门的“金钥匙”,那就是通过学习储备变革的力量,通过研判开拓变革的境界,通过务实厚植变革的动力,通过目标厘清变革的路径。

年初,局党组发出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动员令,半年多来,建设成果初现:一是学习有进步。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开展了书记讲党课、党员评党课、精彩党课微视频活动35次,举办了“通心•小兰考”等“三会一课”示范展示活动15次。二是思考有深度。局属各单位党组集体研判,专题研究安全监管及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13份重点解决问题清单。围绕“抢抓二次创业新机遇”主题,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大讨论、微党课、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凝聚了改革发展的思想共识。三是创新有载体。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搭建了“讲学用研创”大课堂、中层干部讲堂、学思论坛、“党员开讲一刻钟”、读书沙龙等平台,开展了“党员微书包”“学习型红旗支部”“学习标兵”及“学习之星”评比等活动,形成了“每日一学”“每周一测”“全员学习日”“晨学5分钟”“漂流笔记”等机制。四是实践有成效。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学习一个专题、调研一个问题、破解一个难题、推动一项工作”的“四个一”活动,全局122名处级干部制定了年度个人学习和专题调研计划,带着专项问题开展调研成为常态。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学习、蔚然成风、形成自觉,以学促做、以做践学,保障了中心工作稳步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阶段性目标。

前不久,在省领导干部学习会上,省委李强书记号召领导干部要“争做学习型干部 倡导研究型工作”,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和我们的实践经验是高度契合的。基于对江苏海事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全面审视和战略考量,我们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争当学习型干部 推动研究型工作 深化务实型举措 标定目标型任务”。一是形势所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正稳步推进,我们身处交汇点,在服务国家战略上责无旁贷;交通运输部提出了建设“平安交通”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安全体系建设,我们在破解安全监管难题、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上责无旁贷;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战略构想,我们辖区覆盖沿江8市,在扬子江城市群建设中责无旁贷。二是使命所系。当前,重点改革任务突出,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基层执法模式改革等正进入深水区,“五种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运用。同时,辖区安全监管任务依然繁重,“十大风险”等顽症痼疾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新的风险隐患带来了新挑战,典型性和非典型性问题交织叠加、各项矛盾繁杂集中,其复杂性、特殊性、严峻性都是前所未有的。三是实践所证。这五年来,不少亮点工作的背后都有我们的干部孜孜以学、力求创新的身影。无论是以“查研定改评”为核心的“四个一”党建工作体系,还是以“五种方法”为重器的“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都不是无中生有、始于空想,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学习中找准病灶,在研究中开出良方,一步一步实践探索出的科学方法和思想武器。江苏海事人依靠学习奋进走到今天,也必须依靠学习奋进走向未来。

三、关于四季度及年底前重点工作安排

(一)争当学习型干部,树立前沿化思维。

一是在方法上注重“走转改”,着力提升系统思维能力。“二次创业”的征程越向纵深推进,遇到的“骨头”越硬,我们的干部能不能扛得住压力、拿得下任务、比得赢竞争,迫切需要通过“走转改”提升系统思维能力。“走”就是要走进群众,向基层学。坐在办公室里都是难题,走到基层去都是办法。我们过去的创新都源自基层的探索。推行包干联系点制度,就是希望大家深入基层,与一线干部职工零距离,在深入一线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贴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群众一起想办法、谋对策、解难题。“转”就是要转换学习理念。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学习上有个误区,就是过于偏业务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诸如哲学类、管理类的理论学习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往往陷入事务主义中去,无法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认识规律、找准方向。所以我们在强调“务实”的同时还应不忘“务虚”,要全面、系统、深入地读原著、学理论,开动脑筋,激发思考,更好地提高思想的深度和学习的专注度。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改”就是要改变思维方式。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系统性思维能让自己的元认知得到更多的联系,能在知识的跨界中得到更多的启发,“五种方法”不正是我们运用跨界思维所形成的成果么?现在不少干部,培训班参加了不少,书也读了不少,但你叫他为现阶段的中心工作出题目想对策,还是说不出个头绪,所以说能不能正确判断形势,能不能有效化解矛盾,能不能顺利推进工作,关键还是看有没有系统思维。

二是在内容上瞄准“供给侧”,持续增强过硬实干本领。供给侧改革以需求为导向,用问题来倒逼,我们也要从自身的“供给侧”出发,明确学习需求,坚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管什么精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就是要结合岗位需要来学习。上次部里印发了关于渡船执行夜间禁限航的文件,我们召集分支局分管领导开会研究,结果有的领导事先都没学习过这个文件。在其位却不能谋其政,这怎么行!所以大家一定要把学习的内在动力与岗位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学习履职的必备知识,全面增强履职能力。“缺什么补什么”就是要盯着问题导向这个原则不放,把“查研定改评”这个最核心、最管用的科学方法运用到学习中来,充分认识当前江苏海事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定位,对照“排头兵”“示范区”“先行官”,找差距、补短板,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在提升学习的有效性上下功夫,注重知识更新和信息获取,确保在下一轮改革攻坚中站得稳、拿得出、打得响。“管什么要精什么”就是要深挖一口井,努力成为自己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业内权威。领导干部工作内容广泛,但最重要的还是做决策,拿主意,而这往往需要有广阔的视野,多方面的知识背景和相对精深的专业素养。要实现一流强局的目标,需要一支高精尖的队伍,我们要使自己强大起来,强大到别人不得不重视你、不敢轻视你。在今年的IMO会议上,我们的提案“海事事故经验教训运用到船员教育培训的实践”被中国政府代表团作了经验介绍,能够在海事最高最权威的平台上发声,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三是在习惯上敢于“断舍离”,自觉养成良好学习态度。“断舍离”本意是一种有舍有得的生活态度,做学习型干部同样需要一点“断舍离”,把握自己的真正所需,做出相应的取舍。“断”就是要断绝非需的“迎来送往”。一些领导干部抱怨没有时间学习,固然有工作繁重的原因,但也不排除思想懈怠、应酬缠身等因素。部里前几天出了“禁酒令”,强调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自带的也不行,而我们的要求更早更严。在八月份局务会上,我就提出四项纪律要求,倡导全局干部不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一律不饮酒,这也为大家挤出了学习的时间。会议前,局纪检处对参会单位和部门正职进行了突击酒精测试,测试仪没有异常显示,检查结果良好。这就很好。大家要对过繁的迎来送往该“断”则“断”,努力从推杯换盏中脱离出来,少些烟酒味、多些书卷气,少搞迎来送往、多开有益之卷。“舍”就是要舍弃过载的“信息垃圾”。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递、知识的获取更加便捷,但网络只是让我们在信息海洋中漂流,而学会取舍才能让我们向下深潜。如果想要穿过表层的浊水,寻见深藏水下的精神清流,就要结合工作实际,善于把握要害、要点、要义,以“淘金式思维”和质疑的态度、批判的精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吸收系统化的、有营养的新知识。“离”就是要脱离顽固的“庸俗执念”。让地不长杂草的最好方法就是种上庄稼,脱离低级趣味的方法就是让高雅志趣去占领心灵。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认同学习的必要性,要有做学习型干部的决心和信心,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状态来对待,守住心灵的宁静,耐得住寂寞。同时,我们要树立重视学习型干部的用人导向,全局上下特别是领导班子,应善待学习型干部、重用学习型干部,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和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

(二)开展研究型工作,推动跨越式发展。

一是要把工作当成学问来研究。著名学者王国维认为“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境界,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加以引用,反复强调,我们推动研究型工作也要有这三种境界。“望尽天涯路”体现的是一种志存高远、着眼长远的观念。要实现江苏海事“二次创业”目标、引领长江水上安全监管“二次革命”,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站位要高、目光要远、思考要深。要把工作放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大背景下去研究,把握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消得人憔悴”体现的是一种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精神。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起对问题的兴趣,培养起对研究的热情,在研究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前段时间,我看了法规处张桥同志的上半年挂职工作成果汇编,一共是16篇文章、108页。我感觉到,张桥同志非常善于积累和研究,分析问题能力、思考研究能力,是走在这批挂职干部前列的。我们江苏海事局共有研究生311名,占全局18.2%,如果都能在各自岗位上养成热爱研究、潜心研究的理念和习惯,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相信各项工作一定会更上一层楼。“灯火阑珊处”体现的是一种锲而不舍、孜孜以求的态度。政策研究是研究型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江苏海事发展的重要理论支撑。我局政策研究智库从上个月成立至今,已经编发3期《扬子江头》。文章都经过了客观审慎地甄选,旨在让大家能够从中汲取政观哲辨,取得真经,为我所用。政策研究要突出前瞻性、引领性、正确性,不能走老路、走偏路、走错路,要吸纳各方智慧,集中研究力量,汇聚干事热情,形成推动江苏海事发展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指南。

二是要把问题当作课题来突破。我们所倡导的研究型工作是以问题为导向,旨在推动问题解决,但绝不止步于问题解决,是要运用课题研究的系统视角、创新理念、破解难题、辩证思维来推动工作、破解难题。要研究规律性问题。要善于“化繁为简”,直击问题要害,用简洁的方法处理复杂的问题,最终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问题解决样本。比如针对辖区事故险情,特别是屡禁不止、屡查不止、屡罚不止的“老大难”问题,要深入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对比数据、分析案例、寻找规律,实施定向破题,形成一套针对性更强、有效性更高的安全监管对策。要研究创新性实践。善于运用“第一原理思维”,层层剥开事物的表象,看到事物的本质,找到元问题、思考元问题,继而博采众长、集合创新,实现革命性、颠覆性创新。“五种方法”的创新就是运用这种思维,打破了思维上的桎梏和观念上的误区。对于“五种方法”没有涉及到的事故隐患治理,也要运用这种思维进行研究,多些“换个角度”的探索,多些跳出“老框框”的逆向思维,多琢磨一些能落地、有特色、分量重的创新性实践。要研究抓手性对策。“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既要学习借鉴又要立足实际,既要着力治标又要注重治本,既要拉长长板又要补齐短板,研究的对策要不断运用、评估、优化,在实践中经得起“高温”锻造和“淬火”敲打,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今年镇江局、扬州局共同研究推出的“共建共商共管”六圩河口水域联合监管新模式,提出的对策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抓手性,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工作成果,“长江水上交通第一岗”的“滩头阵地”越来越巩固。

三是要把想法化作行动来落实。推动研究型工作不仅要坐而论道,更要起而行之,将好的研究成果进行转化、运用、评估,为推动江苏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转化方能促发展。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有些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改革方案、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有些可以转化为规范性文件。今年,局党组在部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两个安全三级责任”工作机制中,要求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机关每名处级领导干部提交1篇调研成果报告。一年已经过去了3/4,期待着在年底看到大家的研究成果,更期待着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方能出真知。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运用,使其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南通局立足辖区江海交汇的实际,在管控海上重大安全风险中创新运用“五种方法”。这是“五种方法”在沿海水域的首次运用,如果没有南通局的探索实践、没有他们的敢闯敢试,我们也无从验证“五种方法”在沿海监管工作中是不是可行,更无法判断下一步是不是可复制、可推广。应该说,南通局为我们做出了典范。评估方能再提升。要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总结评估成果转化运用的总体成效,对转化运用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情况,要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解决。要对调研论文、研究成果,特别是创新性实践进行评选,将研究成果质量及转化情况作为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今年局团委组织开展“汇智江海 创享未来”青年岗位创新大赛,就是一个很好的评估方式和展示平台,大家要予以重视,积极动员青年参与。

(三)深化务实型举措,坚持体系化推进。

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大家务必要把水上交通安全和廉政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9月15日专家研究咨询会为节点,“监管体系”已经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期迈向了“架起桥梁过河”的施工期。“监管体系”最重要指向是争取交通运输部授权,在融合现有规章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长江江苏段水上安全特别管理规定》。这段路要怎么走?要走多长时间?可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任重而道远。我和班子成员的一致想法是,一定要持之以恒地走下去,从现在起到2020年工作会议大概一百天的时间就是决定这条路能不能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在重点改革任务推进会上,我曾把“五种方法”比作五个刚满百天的新生婴儿,当时看来有的很健壮很成形,但有的还瘦小还薄弱。第二个一百天,这五个孩子肯定还要出来亮相,到时情况又会是怎样呢?成形的能不能更加壮硕,薄弱的能不能迎头赶上?近期,五个孩子的“家长”要围绕一个“定”字做文章,定第二个一百天的任务、目标、路线图和核心任务,定基于“五种方法”+互联网的“智慧海事”建设整体框架,定法律层面“五种方法”由分到合的规律规范,定水上安全监管的普遍应用、输出模式,定“五种方法”的宣传渠道。机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将“监管体系”的研究运用作为每一个机关部门、每一位部门负责同志、每一名具体经办人员的主要任务,每周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完成进度。

一是梳理集成现有法规规范。以贯彻现行法律法规为主,立足于“五种方法”的监管需求,做到守土有责、职能用足、监管到位。围绕行政相对人“做什么”,海事部门“怎么管”,分类梳理主体责任,界定层级监管职责定位,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补充细化制度措施,增强操作性。前瞻性地梳理安全监管立法需求,形成立法建议,为《长江江苏段水上安全特别管理规定》备好蓝本。二是深入开展理论研究论证。成立内部课题研究组,选好配强研究人员,做好与大连海事大学课题组的工作对接,形成《江苏海事局“12345”科学安全监管体系研究报告》。开展论文竞赛活动,推进理论建设、工作创新。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罚的全过程、闭合性监管体系。三是依靠地方政府和区域联席机制。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长江航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契机,深化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联系,共同督促落实好各方责任。聚焦“五种方法”的推广应用,从试点到全局,从全局到区域,从区域到系统,从系统到跨界融通。扩大“监管体系”的影响力和适用性,从长江江苏段特色安全监管措施发展为长江航运安全保障的通用措施,成长为全国内河水上交通管理的江苏范本。四是以特定时段检验监管体系突出成效。9月26日,李小鹏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特定时段是检验“监管体系”运用成效的关键时段,要切实增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对影响辖区水上安全的因素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危险品运输、“六小船”、水上过驳等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各单位要以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重点,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处理好严格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落实好江苏海事局特定时段特别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宣贯解释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特定时段的信访工作,对内部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掌握情况,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标定目标型任务,确保清单式落实。

1.对标改革节点任务。8月2日,部党组召开改革专题会,对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9月5日,长航局召开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我们要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深入落实综合执法、区域协调联动等相关方面的改革任务,结合“两个中心”、职务职级并行等改革任务,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的推进工作。一是把握好海事执法和综合执法的关系,认识高度再提升。水上综合执法是体现海事担当、展现海事形象的重要途径。长江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的目的,是要通过整合现场执法职责、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构建长江干线精简、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这不是行政管理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颠覆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们要顺应改革潮流,积极推动改革进程,自觉把航道与通导现场执法,作为海事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努力为交通统一执法改革树立典范。二是把握好依法行政和深化改革的关系,执行力度再提升。《航道法》出台后,由于配套规范机制建设的不全面,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滞后性,我们对航道和通导法律法规的研究不多,现场综合执法也几无经验可循。《航道法》实施后,长江航道局实施了11起航道处罚,罚款3万元,主要涉及非法弃土等违法种类。鉴于此,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航道和通导违法行为时普遍心存顾虑,多数以批评教育为主,也很少直接适用《航道法》进行行政处罚。比如之前很多同志对海事行使航道、通信职权有疑虑,担心如果实施了航道处罚,会不会带来诉讼风险。关于这个问题在长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评估报告中被明确点出,并指出部已经在长江海事局“三定”规定中明确相关授权。下一阶段,我们要抛开思想顾虑,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加大水上综合执法力度,切实树立执法权威,打造改革典范,做到传统监管重点和新增监管目标并举,海事执法与航道执法并重,对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各类监管要素进行全方位清单式检查,实现三个100%。即:海事行政检查对航道通导执法项目的覆盖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的移送率达到100%;航道违法行为适用《航道法》对应条款的适用率达到100%。三是把握好现场执法和支持保障的关系,合作程度再提升。水上综合执法之要义在于“综合”,海事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航道、通导、公安等部门,按照长航局的各项要求,整体联动,合力监管。涉及到破坏航道等技术问题,要请航道部门出具专业意见,以完备证据。涉及涉嫌犯罪的,要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共同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同时,根据长航局要求,自10月1日零时起,长江口北支和白茆沙北水道、浏河水道部分水域的航道执法权将由南京航道局正式移交我局。这意味着我们要进入其他海事局辖区进行航道执法,我们在工作时还要注意把握好与相邻海事管理机构海事执法之间的关系,遇到问题多沟通多协调,遇到困难多请示多汇报。

2.对标重点难点任务。一是落实蓝绍敏副省长来局调研时提出的“四尽快一从严”要求,真正做到自始至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要求,确保水上过驳整治年底前见成效。配合沿江各市人民政府,在10月31日前设置完成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安全设施,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水上过驳作业。落实上级维稳要求,切实提升政治敏感性,细化应对措施,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积极配合镇江、无锡、南通等地市政府妥善做好常州浮吊分流安置工作。推动省财政厅和相关地市政府印发执行《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整治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发挥好经济引导作用。二是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主线,配合省政府开展“263”“四个一批”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国际航行大型散货船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活动。按照《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严格防控船舶污染、严格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准入条件、畅通南北纵向通道等23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落实南京长江大桥通航保障现场办公会、口岸直水道通航保障现场办公会、《长江福姜沙、双涧沙整治建筑物水域警示浮效用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要求,研究解决当前长江江苏段通航安全迫切需要解决的船舶碰撞南京长江大桥、长江口岸直水道93#浮船舶搁浅和深水航道整治建筑物自身及通航风险等三项安全风险问题,对防范工作措施进行全面细致部署,着力精准聚焦、靶向破题攻坚。三是全面完成江苏海事局“三化”示范区建设2020年的“十大行动”和“百项任务”。上周部海事局许如清局长在直属海事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了“三化”建设是部党组对海事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是海事未来发展的根本遵循。参会代表现场考察了征润洲海事处,高度肯定了江苏海事局“四统一五规范”“四区分离”等基层海事处建设成果,部海事局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三化”示范区建设,树好标杆、输出经验。各单位各部门要紧跟部海事局当前确定的“三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基层海事处建设、智慧海事建设等重点推进方向,确保年底前率先实现“六大体系、六大提升”各项要求,确保江苏海事持续领跑全国海事“三化”建设。

3.对标年度目标任务。现在距离年底还剩90天左右的时间,全年各项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一是全面梳理全年目标任务。全年江苏海事局制定并下达了539项年度目标任务,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对标找差,对那些有难度、有压力、有变数的目标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加力,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好各项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明年重点工作思路。二是要有序推进基本建设。做好“十三五”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紧跟国家及行业改革形势,加强项目建设思路研究。在初步设计报审批环节,落实专人一层一级地盯。抓好列入考核计划和方针目标管理的基建项目,倒排计划,加快推进建设进度,数据中心、4G无线专网等项目建设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切实提高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财务资金安全,坚决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三是自觉践行“四个一”党建工作体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有关报告、文件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督导,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争当学习型干部,推动研究型工作。继续推进“4+X”党建工作体系,打造一批党支部基础工作项目、局属单位特色项目和全局重点示范项目。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江苏海事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推进党支部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区域党建工作,推行开放式组织生活,固化活动形式和内容。紧盯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综合检查等反馈的问题,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切实抓好整改和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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