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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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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工作总结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自然保护区和省环保督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北办字〔2020〕19号)文件精神,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省住建厅和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治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署,狠抓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使全州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规范治理

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201X年至2020年州政府办公室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以便指导和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201X年9月州政府办公室批转了《海北州201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加强城镇扬尘监管”中明确了按“5个100%”控制扬尘的目标。

(二)201X年州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强化城镇垃圾和扬尘管理”中明确要求“重点治理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建筑渣土车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快构建与城镇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优先安排环卫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配足环卫作业车辆等专用设备,切实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逐步推行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

(三)2020年年初州政府即将批转的《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中明确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同时规定“依法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行为”。

(四)201X年3月份州住建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海北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2020年1月12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四县城管队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规范文明施工的通知》。该《通知》对州、县住建局、四县城管队、州、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渣土运输单位等各自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就工地围挡建设、工地进出口及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置、奖惩作业措施、垃圾及渣土处置等做了具体规定。

(六)201X年3月份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

(七)201X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意见》,该《意见》第三项“文明施工管理”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条对施工现场控制扬尘做了具体规定。

(八)201X年、201X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北建〔201X〕102号)、(北建〔201X〕105号)春季复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通报文件,对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绿色施工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内容”,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九)2020年1月23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就渣土运输车辆类型、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出工地监管、车辆冲洗、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十)2020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治理工作的通知》。

(十一)2020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北建〔2020〕63号)《海北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北建〔2020〕71号)《海北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两个方案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为扎实有效落实建筑工地“5个100%”环境整治目标要求,2020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一是注重检查,有效治理。2020年5月中下旬,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合在全州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先后共抽查项目18项,占全州已开工项目的20%。检查中对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工地主要道路未硬化、工地围挡等方面不符合“5个100%”要求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限期整改通知单2份,行政执法建议书1份。二是严格把关,源头管控。自2020年开始,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则要求全州续建、新建建筑工地凡扬尘治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恢复施工,直至整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复工手续。

2020年7月5日至11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科室、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州设计院等组成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组,由局领导一把手带队,前往四县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州新建、续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及集中连片拆迁工程。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州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制定及扬尘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工地围挡、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及堆放砂石覆盖情况;建筑垃圾清运、渣土运输车辆冲洗及进出场管理等暨建筑工地5个100%落实情况。此次检查共抽查23个在建施工项目,抽查率为40%。从检查情况看,通过上半年加强宣传、强化督促检查,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建筑工地落实5个100%目标重要性、必要性等主观意识不断提高,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装置、裸露场地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建筑垃圾清运等方面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改观,扬尘控制和质量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检查中发现四县部分建筑工地仍然存在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工作不重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投入,现场布置管理混乱等现象。尤其在扬尘治理方面存在施工场地未做到全封闭、场地围挡不规范、施工场地主要道路不进行全硬化、裸露场地及堆放砂石不覆盖、车辆冲洗装置设置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质量工作,深刻认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扬尘治理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建筑施工控尘、降尘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住建局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建筑工地存在企业对扬尘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现场文明施工较差;二是施工现场堆放和裸露的沙土未做到100%全覆盖,覆盖工作推进缓慢;三是棚户区拆迁未能做到100%洒水降尘;四是主体责任不明确,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违规乱倒的大量建筑渣土未做到清运或覆盖;五是相当部分续建项目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冲洗设备不完善,须在复工阶段集中整治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和2020年初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的《海北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管理职能,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二)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规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把扬尘治理纳入日常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各项检查的内容,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提升全州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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