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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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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我市按照《江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赣食安办健食【2020】1号)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现将前阶段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食安办在第一时间将省食安办文件转发给各县(市、区)食安办,方便各单位尽快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市食安办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XX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各县(市、区)食安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按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进行宣传引导,普及保健食品营养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还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宣传与党员下社区活动结合起来,由下社区共建的党员将整治工作的宣传链接发送到社区共建群里,至今已经发送到了近20个社区,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宣传效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三、明确重点,认真检查。

按照省市食安委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为整治对象;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市食药监部门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进口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到目前为止已针对性抽验食品保健食品20例。

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电视台等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审查,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将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电视台对照文件进行了自查自纠。所有广告都经审查,并且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使所有广告均有档可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未发布一起食品欺诈和虚假广告,也未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市工信部门对企业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坚持严字当头,一经发现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的,将追查责任。

各县(市、区)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保健食品品种管理和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力度,促进广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问题;积极开展了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专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行动。

井冈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井冈山市电子商 务协会举办了 “井冈山市电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投诉监管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授课,从“主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标签标识符合规定”三个方面指导电商食品经营重点注意事项,学习了网络食品生产销售知识,学习了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知识及案例分析。

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突出整治以中老年为销售对象的非法营销行为,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并积极做好信息沟通、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对县城开办的健康生活馆、养身馆、保健品专卖店等老年人喜欢进出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求经营者当场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对健康生活馆、养身馆、保健品专卖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他们“约法三章”,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不做虚假宣传,保证食品质量。

截至日前,各单位共出动检查人员逾两千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900余家,对接到的投诉食品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进行调查14例,立案查处2例;对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立案87起;有效地遏制了我市的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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