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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半年工作总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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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情简况

XX村地处太湖县花亭湖南侧,三面环山、一面临水,距离县城20公里,现有19个村民组,共786户、2518人,无村集体经济,是集山、库区为一体的贫困村。全村总面积13.36平方公里,耕地1437亩,山场面积14216亩。

2020年5月开始,展开贫困户摸排、审查、个人申请和公示确认等工作,共建档立卡贫困户259户742人,已脱贫96户409人,经2020年、2020年精准识别“回头看”和精准核查,先后有50户、79人剔除,尚有113户254人未脱贫。2020年计划脱贫108户245人。

村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五个党小组,现有党员100名;现任村“两委”班子5人、聘用扶贫专干1人。

二、驻村后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作为市交通局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兼扶贫队长,按要求从5月1日驻村后,紧扣“四项”职责任务,建立和完善村扶贫工作组织机构,熟悉和了解村情及贫困户状况,落实驻村扶贫帮扶责任,围绕今年确定的“村出列、户脱贫”目标任务,按照“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的要求,压茬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并在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综治维稳、防汛、森林防火、环境治理、乡风文明等建设方面,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一)抓好政策宣讲、宣传全覆盖,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5至6月份,按照“扶贫政策宣传月”和“质量再提升”活动要求,将“十大扶贫工程”政策重点熟知的内容,整理汇编,编印宣传手册160余册,分发到贫困户家庭。组织已脱贫和未脱贫贫困户进行了三场集中培训,覆盖120余户,培训会上,突出健康扶贫“351、180”、金融小额信贷、教育扶贫和雨露计划等政策重点,扶贫工作队全员上阵,进行宣讲和宣传,释疑答惑;对年龄偏大的五保户、残疾人及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均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有关政策,做到全覆盖,提高扶贫政策知晓度。

(二)强化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提高帮扶措施精准性。驻村扶贫队会同村“两委”,借势发力,对今年拟脱贫的113户贫困户逐户核实家庭情况,调整和落实好每一户帮扶责任人。在补充完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等内业资料过程中,对接和联动结对帮扶干部入户走访,详细了解享受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贫困户家庭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真正做到精准帮扶。积极协调,努力争取,解决疑难问题和矛盾,跨村的3户14人享受易地搬迁得到妥善安置;动员基本生活得不到完全保障的五保户共4户5人入住镇敬老院;其他贫困户家庭均落实2项以上帮扶措施,做到该享应享的政策和措施全部进家入户。

(三)加强住房安全督查,紧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尚未脱贫的113户中,今年涉及危房改造重建的19户、修缮加固的17户、易地搬迁分散安置7户,共计43户,占拟脱贫贫困户数的38%,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为此,从5月以来,有计划地深入村民组,逐户落实开工日期和督查施工进度,按照9月份入住的时间节点,倒排和紧逼工期,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现场督促,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对策,不拖延、不推诿。针对无劳力、有智障残疾的3户特殊情况贫困户,由村“两委”协调,安排党员村组长承建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截止8月中旬,所涉及的住房安全改造施工有序展开和推进,进展顺利,确保9月底前全部入住。

(四)积极探索和推进村集体经济建设和发展。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发展的养殖产业,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形式,建立了村集体、村干、能人、贫困户入股的合作经营模式。

1、建立村集体光伏发电站。2020年11月,村委会以承租30年、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的方式,租赁2亩荒山,建成村级60KW光伏发电站1座,2020年1月并网发电;同时安排吸纳29户贫困户建成个人户用3KW光伏电站。可实现村集体、个人用户电站年均净收益分别达5.5万元和3000元以上,在光伏发电站25年寿命期内,实现持续增收。

2、成立村集体合作社。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党建统领、能人带领、创新引领”的方针,帮助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探索并形成村集体、村干、能人、贫困户入股,注入帮扶资金、村干及能人入股资金、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组成混合制股权结构,村集体零风险、按项目投入资产收益分红、贫困户保底分红的经营模式。

村集体两个养殖基地,由合作社自主经营,依托太湖县养鸡、养羊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以合作社租赁30年、每年支付租金的方式,租赁山场林地47亩,建成1200m2、投产规模20000只的土鸡散养养殖基地和1500m2、投产规模2000头的湖羊圈养养殖基地。今年5月,首批购买5500只鸡苗投产养殖,成活率95%,2020年1月上市;先期养殖母羊100头、公羊5头,于9月正式投产,通过自身繁殖逐渐扩大规模,预计2020年初产生效益。

(1)村委会行使监督并支持合作社自主经营、争取政府扶持经营和发展资金职责,不承担资金使用和经营风险。从今年起,村集体从合作社获取每年不低于实际投入资金6%的稳定资产收益及分红,对争取政府扶持资金超出实际投入部分,区分项目,按一年周期经营效益折算成原始期权股,支持小额信贷偿还后自愿加入合作社的社员,优先购买期权股入股分红,或作为村集体增加投入扩股分红。对后期养殖产业扩大经营规模等,须由村集体与合作社共商共议。

(2)以小额信贷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不承担偿贷和产业运行风险,由合作社到期偿还贷款金额。按最高信贷额5万元计,每户在三年期限内的保底分红,第一年按6.6%即3300元,在此基础上,按年递增10%的收益保底分红,即第二年3630元、第三年3993元,三年每户收益共计10923元。村干带资入股分红,由合作社与带资人另行协商确定。

(3)坚持种养、长短相结合,土鸡养殖基地,现租赁面积35亩,且远离花亭湖,周边空旷、居住人口较少,独特的山地地理条件,后期可扩大租赁或流转山地面积,发展果园、苗木花卉等种植业,实现种、养结合,以短养长,持续、持久的发展和增收。

至今年9月底,村集体光伏电站收益可达4万元以上、两个养殖基地资产投入保底收益达6万元以上,收入总计达10万元以上,实现了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同时,湖羊养殖基地带来的农业效应明显,湖羊以加工后的稻草、玉米及秸秆、油菜秸秆为主要饲料,不少农户及贫困户把撂荒的耕田种上玉米,合作社添置了打草机、粉碎机等机械加工设备,以合理价格回收玉米及秸秆、稻草等,变废为宝,既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产品价值,又解决了秸秆禁烧等问题,而且有力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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