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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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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法治建设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法治粮食工作思路

今年是打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攻坚战关键之年,我局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粮食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粮食依法行政。一是结合《2020年法治XX建设工作总结》、《XX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制工作总结》和《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重点工作内容,充分考虑我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法治粮食工作总结》,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坚持落实中心组学法、干部学法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浓厚氛围;加强普法骨干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细化工作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普法宣传工作分解到相关单位、科室,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提质提效。

(二)强化学法用法,提升依法管粮水平

我局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学法用法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和粮食行业法律法规,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熟知并掌握各自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一是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的序言、总纲、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修改宪法的历史意义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二是开设道德法治讲堂。组织收看《第六届湖北省道德模范致敬礼》节目,再现了22位“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受感染与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法治道德建设。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方式学法。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系统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认真学习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做法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用法的典型案例,提升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素养,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

(三)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认真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国家宪法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一是邀请中共十九大代表、中粮饲料华中大区总经理高树冬、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黄本莲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将学习宣传宪法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是指导全市粮食企业集中开展以“科学生产、安全生产”为主题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和“一规定两守则一规范”的培训,并观看安全警示片,极大的提高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了安全红线意识。三是观看廉洁警示教育专题片。集中观看《国宁天下宁》和《逾越法纪的国企“蛀虫”》警示教育片,以真实的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粮食行政监管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和编发工作。及时认领12项公共服务事项,第一时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编发工作,并积极指导县(市)粮食局做好认领编发工作。二是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完善我局“三库三单”,细化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科学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按照“四不两直”监管方式,依法开展2020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三是积极向市法制办申报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确保新进人员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四是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市粮食局重大项目招投标、合同文本审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访、规范性文件起草等重要行政决策,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五是完善“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运行机制。按要求配备热线管理员,组织热线响应测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参加省局“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培训班,迅速组织对县(市)培训,加强“12325”热线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以来,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高素质法律法规专业人才缺乏,科室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各项工作,工作的质量要求难以保证;二是缺乏专业性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到位难,执法经费仍然不足;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尚须建立完善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去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建设法治粮食。一是处理好依法管粮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要把依法监管与粮食流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制止以强化监管为由,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发展,又要防止在促进发展中放松监管。二是处理好依法监管与服务企业的关系。监管也是服务,要在提高监管质量的同时,把服务寓于监管中去。三是处理好独立监管与部门协调的关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机制,整合粮食监管信息资源,共同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一是做好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的编发工作。认真研究我局权责清单,理清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进一步规范依法办理工作。二是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适应监管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XX市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员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粮食专业能力培训,提升队伍人员素质,并建议将监督检查体系纳入各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范畴,充实粮食流通监管执法机构队伍。四是依法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政策性粮食购销情况等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做好学法普法宣传工作。继续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学习工作;抓好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确保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周和活动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法治意识。

(三)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粮食局下移。承接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分办案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市、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切实承担起查办辖区内涉粮案件主体责任。及时调查处理好群众举报、领导批示、以及各种渠道反映的涉粮违法案件,做到一案一结一报,结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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