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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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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按照要求,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就业局势和城镇居民收入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4%、119%;城镇登记失业率3.2%,控制在4.5%以内。一是深入实施“创业淮南”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5亿元,直接扶持2800余人创业,带动1万余人就业。针对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等群体,组织特色创业培训班,累计开展各类创业培训3050人。印发《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2020)》,积极创建3家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举办全市第三届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大赛,1个项目荣获第二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专项赛冠军。“江淮云创业园”被评为省级青年创业园。二是深入实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针对劳动者就业愿望、市场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心安排技能培训项目,累计开展技能脱贫培训1873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6181人、新技工系统培养1601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87.3%、124.5%、133.4%。三是深入实施就业扶持工程。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661个,组织就业见习659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51%、119.8%。开发公益性岗位414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9.2%。四是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新建扶贫驿站17个、扶贫车间25个,招募就业扶贫基地15个,已帮扶就业人数7172人,贫困劳动者帮扶率和稳定就业率均达100%。五是深入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开展分流安置人员就业服务,支持并指导企业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做好奖补资金审核发放,促进淮矿集团分流安置职工4083人。六是深入实施“2+N”招聘日计划。组织开展“逢8招工”“周六招才”赶集日和“接您回家”“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行蓄洪区劳务对接会”“四送一服企业专场招聘日”等系列专场招聘会114场,提供岗位信息25.1万个次。七是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增收工程。建立城镇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县区实地督查。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486元,同比增长8.8%,全省排名第7位。

(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一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77万人、58.39万人、31.64万人、33.68万人、28.89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04%、100%、100%、10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0.2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9.6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106%。二是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清算,认真做好“事改企”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和制度衔接工作,参保人数达8.7万人。提请出台《关于调整淮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淮府办〔2020〕93号)、《关于修改淮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淮府〔2020〕63),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0]19号),已代缴5类贫困人员社保费79545人,59698人按时足额享受社保待遇。提请出台《关于调整淮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淮府办〔2020〕23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享。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通过预审企业331家,申请稳岗补贴5639万元。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从2020元提高到2143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3872元提高到403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金老从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11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从260元提高到285元,村干部养老金从510元提高536元。城镇参保职工个人最高报销限额从每人每年28万元提高到36万元。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四是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人社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时实现社保核心三版软件上线应用,建设完成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共制作社保卡305万张,社保功能激活298万张,参保人员实现了持卡缴费、信息查询、待遇领取、费用即时结算。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技工大市建设扎实推进。组织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所,遴选名师带高徒关系15对。实施职业技能鉴定24761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3574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016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168.4%、100.3%。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知识教育1.2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156人,新增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新增安徽省战略性领军人才15人,新增省级博士后工作站3家。三是人才智力引进稳步推进。组织参加了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外国专家江淮行”、“海外名师大讲堂”活动,共引进英、美、日、韩等国专家61人次,推广农业引智成果10余项。

(四)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开招录公务员336人,招募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7人,与教育部门完成655名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09人。顺利完成258名公务员初任培训和17845名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推行公务员表彰奖励诚信审核。二是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出台《淮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兑现了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待遇,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工作奖励的核定工作,落实教师工资收入待遇。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时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待遇按标准。三是顺利完成5.8万人次各类人事考试任务。四是圆满完成32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完成军转安置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五)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开展“春季要约”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活动,持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3077户登记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2%;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9.6%。二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6%,调解率70%,终局裁决33%。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相继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书面审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82起,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四是治欠保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修订完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重难点案件“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数、涉及人数及金额三个平稳下降,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堵路等过激讨薪事件。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引导、人员转隶、业务衔接等工作,通过“瘦身”实现“强身”,确保力度不减、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和城镇居民增收。继续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就业扶持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脱贫工程、就业新起点计划、创业淮南行动计划、淮南乐业招聘计划,重点做好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促进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工作,落实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时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努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三)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与税务部门配合,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年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改革工作,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求职和创业补贴、企业稳岗补贴,保企稳岗促就业。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继续深化工伤预防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和省博士后工作站、高级研修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深入推进技工大市建设,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自主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带徒、淮南技术能手认定评审工作,组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圆满完成5000名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培训考核、工资制度改革等工作。继续加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招聘等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坚决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畅通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确保仲裁结案率达92%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常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活动,确保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全民排查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其全新违法行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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