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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2020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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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聚焦实现望江县、太湖县脱贫摘帽,21个贫困村出列,3.4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聚焦实现潜山市、宿松县高质量通过脱贫摘帽省级验收、国家抽查和摘帽质量巩固提高;聚焦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和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实现省年度考核中确保第一方阵、争取位次前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精准要义,理清思路,强化举措,尽锐出战,真抓实干,全面打赢打好2020年度脱贫攻坚战。

(一)扎实推进精准施策。严格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一是深入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推动各地围绕特色和优势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增收。二是稳步实施健康脱贫。坚持健康脱贫“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继续实施住院“351”兜底保障政策和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政策,打好“政策补丁”,兼顾2020年、2020年脱贫户及边缘户,让更多贫困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三是积极推进智力扶贫。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教育扶贫“全面改薄”项目。进一步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四是增强住房安全保障。配套做好已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安置、公共服务等扶持工作,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融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基础上,把其他边缘户危房纳入改造范围,实现农村住房安全全保障。五是落实保障性扶贫。完善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资源,提高保障能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资产收益扶贫措施向贫困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倾斜。六是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推广“一自三合”扶贫贷款模式。积极防范金融扶贫风险,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二)聚焦工作难点集中攻坚。一是攻克深度贫困。聚焦省确定的太湖、望江2个深度贫困县、全市30个深度贫困村及特殊贫困群众,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深度贫困攻坚工程。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围绕“精准、责任、规范”三个方面持续提升精准水平,做到数据维护、信息更新常态化,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有效衔接,减少基层填表报数。三是严把脱贫质量关。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将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防范返贫预警机制,强化后续跟踪管理,确保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变、包保责任不变。四是提升“双基”水平。全面摸排,找准摸清全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季度安排好项目,确保排得上、能实施、快见效、可持续。五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__”。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做到“四净两规范”,革除陈规陋习,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健全完善大扶贫格局。一是强化定点帮扶。完善定点帮扶牵头机制,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调整部分定点帮扶单位,完善帮扶工作清单,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提高帮扶工作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强化驻村扶贫。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规范人员选派、加强日常管理、从严考核激励,着力解决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的工作协作,着力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三是强化县域结对帮扶。抓好省内县域结对工作落实,推进市内县域结对出品牌,建立双向交流、定期互访、人才培训等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结对帮扶格局。四是强化社会帮扶。抓好“1017扶贫日”系列公益活动,做好项目认领、评选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落实省文件精神,推动社会组织扶贫行动。

(四)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力度。一是改进督查考核工作。实施常态化随机暗访和严格、科学的考核,全面整合资源,优化督导机制,将减轻基层负担和推进“三个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强化扶贫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入库条件,规范项目入库流程,及时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三是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加强“12317”平台建设,规范群众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扶贫领域矛盾问题。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始终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支撑体系。一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特别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落实财政部关于脱贫攻坚税收支持政策,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税收政策红利。二是强化金融扶贫投入力度。发挥金融政策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双基”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县企业利用证券扶贫“绿色通道”,通过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三是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贫困地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程序及时审查报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四是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力度。深入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创新扶贫理念、提高科技人员服务和管理水平。

(六)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十大工程”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拉紧责任链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市县乡扶贫系统建立健全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扶贫工作机构,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扶贫干部攻坚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三是强化扶贫宣传。加大典型挖掘,及时总结提炼,适时宣传推广,树立安庆扶贫典型。充分利用扶贫夜校、新时代传习所及扶贫小戏等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扶贫方针政策,融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提升群众对扶贫工作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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