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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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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定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材料的通知》(海组通〔2020〕7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XX市会展局在编人员共计28人,2020年1月1日至6月14日期间,我局开展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工作,按谈话对象级别划分,科级及以下干部3人次;按开展方式划分,既采用书面方式也采用谈话方式的3人次;按谈话人划分,党组负责人谈话3人次。《开展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2》、《函询、诫勉人员名单》、《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明细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汇总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汇总表》、《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情况表》等情况均为零报送。

二、 主要措施和特色做法

1、 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规矩意识

认真组织对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学习党组“六个聚集”、“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中共XX市委转发<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XX市巡查机构2020年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以此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群众的规矩意识,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实做细,

2、 建立互通数据平台,及时收集信息。

健全电话、网络、信访、微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实现市民热线“12345”信息投诉举报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干部不良信息收集机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建立台账,及时处理,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大数据”系统,及时为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3、 强化监督自查,彰显工作成效

按照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在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相关处室及其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等存在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有问题的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念“紧箍咒”、打“预防针”。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要把接受诫勉影响评先评优、六个月不得提拔或重用的条规深入人心,为我局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监督干部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存在问题和建议

1、纪检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不足,需进一步培训以提升运用相关规定政策监督执纪的方法和技能。

2、要避免新的形式主义,即为了突破“零报送”的误区,陷入为寻找问题而上纲上线的倾向,确保上报的问题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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