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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精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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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精神工作总结

接到中共凤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丹东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的通知》以后,我局立刻召开专项会议,严肃落实贯彻精神,制定相应推行措施,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召开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情况的全局自查自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落实《丹东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精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的履职行为。

2、锻炼纪检监察队伍的“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定意志,认真落实“十严禁”规定,狠刹不良风气,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将“十严禁”的贯彻落实纳入日常工作中去。

3、把“十严禁”的推行做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将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迅速行动,精心谋划。使“十严禁”人人皆知,条条入心。将“十严禁”内容以专栏、电子显示屏、印发文件等形式在单位推行,创造严肃贯彻,认真学习的积极氛围。

4、围绕改进思想作风、严肃政治纪律;改进领导作风、严肃组织纪律;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十个严禁”、严肃廉政纪律的高标准、高要求,明确具体追究责任人,在“十严禁”的开展工作中做到有责可究,有人负责。

5、严肃纪律,坚决整治奢侈浪费、公车私用、会议散漫、上班自由等不良风气。以这次落实“十个严禁”活动为契机,提高了全局机关的工作效率,同时提升全景区的服务水平。

6、局纪委大力加强对落实贯彻“十严禁”精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落实“十个严禁”的深入开展。设立督导工作小组对“十严禁”精神落实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如若发现问题由局纪委视情节轻重和违反次数分别给予告诫、待岗学习、降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以及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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