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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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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加强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法服务监督,较好地保障和促进了年度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厅党组、厅主要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领导决策、目标考核、具体工作全过程,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4次就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等进行研究,主要领导4次听取法规部门工作汇报,全程参与风景名胜区条例调研审议,带头履责。为保障法制机构工作开展,我厅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对法制机构履职尽责给予全力保障。厅法规处定编3人,现已配备4人,普法、立法、行政复议等专项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将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核等纳入厅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条件,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进程。积极推进年度立法项目,《XX省风景名胜区条例》、《XX省住房保障办法》2个年度计划项目进入审议程序,有望于明年年初出台。申报省人大2020-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4项,分别是:《XX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XX省城市管理执法条例》、《XX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XX省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申报省人民政府2020-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10项,分别为:《XX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XX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XX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法》、《XX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XX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XX省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XX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XX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XX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修订)和《XX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订)。同时,积极支持基层行业立法,主动配合十堰、襄阳、黄石等地开展城管、城市山体保护、工业遗产保护等方面立法,组织审查修改相关条例50多部,组织征求相关法律法规意见150余件。

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们制定出台了《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关于城乡建设补助资金分配、住建城乡建设网络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等的重大行政决策,都经过了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讨论,由厅党组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备查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及作出的决定,由专人负责全过程如实记录,并按文书档案保存要求完整存档备查。

四是落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要求,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要求,对涉及住建行业的9部地方性法规逐条逐款进行了对照检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8条;清理住建行业政府规章18部;清理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60件,继续有效22件、废止38件;清理厅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52件,继续有效198件,废止54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以厅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0余件,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6件,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43件。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启动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二、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我们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经过多次清理,我厅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37项逐步减少到目前的17项。下放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等8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子项)到各市州住建部门,取消住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初审事项12项,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二级2项资质审批,由许可调整为备案管理1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建筑业企业进省备案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构建全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实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诚信行为登记。严格执行行业部门与协会“五分开”规定,完成脱钩改制。施工图审查取消异地审查限制,打破地域垄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查效率。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单位,抽检单位10余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建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部零收费”的集中审批服务模式。1至11月份,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9780件,其中企业资质类10798件、执业资格类58982件。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电子评价满意率99.97%,实现了“零失误、零投诉”。

二是建立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XX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务院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组织对我厅117行政项职权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28项职权事项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其中修改23项,取消3项,新增2项,并向全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行业改革稳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委批复我厅成立XX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为厅直属行政机构,主要领导高配副厅级,内设3个处(正处级),行政编制16名。全省除十堰市外,其他市州都已出台改革方案,县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开始启动。武汉市、襄阳市、荆门市、黄冈市、咸宁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等8个市(州)已完成城管执法队伍换装任务。全省17个市州城市和29个县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武汉市被列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组织襄阳、宜昌、十堰等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试点,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改革。起草了《2020年XX省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工作要点》、《XX省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对全省住建行业各单位征集住房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向省质监局申报《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等27项标准。建筑业建造方式改革。印发了《XX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试行)》,起草了《XX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征求意见稿)》,3个装配式建筑基地相继建成投产,另外还有9个正在规划和建设中,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100.81万㎡。

三、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稽查执法

今年以来,住建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围绕促进行业改革发展,查打结合,多措并举,依法依规查处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及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今年截止11月份,共查办通过部城管监督局、厅领导、驻厅纪检组、阳光信访等各类途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1件,案件数量较去年增加约44%。其中:涉及举报房地产市场违规案件20件,举报资质违规挂靠19件,举报房屋征收拆迁问题17件、举报违反规划建设问题12件、举报企业资质造价11件、投诉建筑质量安全问题5件、举报企业违法分包4件,其他如执行棚改政策违规、施工扰民等案件13件。目前,除了14起投诉举报因为部城管监督局交办时间较晚,正在调查过程中,其余案件均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较好地维护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精心组织规划督查巡查。提取汉川、应城、安陆、广水、丹江口等11个城市及丹江口双龙峡、十堰房县、神农峡、大冶市雷山风景名胜区等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违规图斑144个,及时下发各地进行自查。在各地上报自查的基础上,确定28个重点违规图斑作为巡查的重点。6月、10月底,组织6个督察组分别对各地进行了集中巡查,在督察巡查中以法规为准绳,坚持三个“不放过”,即证据链不完整不放过,责任主体不明确不放过,不到现场查勘核实不放过,切实做到违法违规事实和责任的精准认定,并下发督察文书指导各地政府进行查处整改。

三是针对重点违规图斑查处整改。针对城乡规划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在集中研判的基础上,下达督察文书34份,指导各地整改问效,依法依规层层追责,拆除违法建设8处、停止违法建设项目5个,罚款133.6万元,约谈6人,行政或党纪处分17人。通过开展规划督察,各地对规划违法建设问题的严重性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规划督察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树立。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坚持党组机关学法。厅党组始终把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授课、典型交流、案例评析、以会代训、无纸化学法用法等形式,举办厅机关干部和厅直单位主要领导法治培训2期150多人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3次宪法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先后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就学习宪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作专题辅导讲课。

二是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今年4月、10月,分别组织召开了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座谈会,系统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规处(科)长参加,住建部法规司、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分别就地方立法、信访、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内容作辅导讲课,增强了系统领导干部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骨干培训。按照分级实施、分类培训、全员覆盖、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在武汉举办了2期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培训班,各市(州)城管部门城管执法科长或执法队伍科级负责人、县(市、区)城管执法局长和执法大队长(武汉市为辖区副大队长)、武汉市部分城管执法中队长共约500人参加培训。

四是落实从业人员普法。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法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厅机关城建、规划、城管、房产、园林、公积金等专业处室,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行业法规知识专题培训10期1000多人次。此外,各级住建部门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建筑工人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与职业技术院校联合施训等,引导推动企业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作用,全年培训农民工近30万人次。

五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法律进机关”“四个一次”活动。即:一次宪法、国家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法,一次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学法用法知识竞赛,一次支部日常学法落实情况评比,一次“读书学法”经验交流;结合新农村建设、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服务审批、信访接待、“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组织近10次送法进乡村活动,普及住建领域法律知识20余场次,发放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书籍5000余册;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有计划地设定《宪法》及相关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题竞赛2000多人次;厅机关及其独立办公的厅直单位,在机关办公楼(行政服务大厅)制作面向公众的法治宣传橱窗或宣传栏、行业普法展板,推广以“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及住建系统“面对面听期盼”活动等,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监督,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

一是严格执法监督。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36件,维持6件,确认违法及责令履责的15件,中止6件,终止1件,驳回3件,其他4件,1件按程序正在审理,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到了100%,年度纠错率45%。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0起,7起驳回申请人诉请,3起申请人撤诉终止审理,审结的诉讼案胜诉率为100%。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把关,对厅直接办理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建筑市场等方面的2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等全过程把关、严格监督,没有出现因处罚不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在城市管理、工程质量两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省厅在各地住建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5个专班,分赴全省17个市州,对各地上报清单所列问题进行了严格抽查,共抽查问题清单400余项,案卷230余份。其中,武汉市公开查处的城管协管员执法不文明、方法简单导致与服务管理对象发生冲突,潜江市查处的水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违规乱收费、索要服务对象香烟等5起典型案件,处理、处分县处级以下干部18人,其中行政处分县处级干部2人,行政和纪律处分乡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7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2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在全行业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厅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加大了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坚持以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为抓手,修订了《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把“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建设数字化城管新模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等重点改革事项纳入考评体系,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有效推动了大城管体制机制的形成。

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住建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截止11月底,公开行政审批类办事指南70条、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32条、各类建设行业企业资质信息12100条、各类建设行业人员资格23115条,公众网发布政务要闻269条,发布各类文件33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3例,有100条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建议提案复文62件。在去年按季度公布全省16个地级城市、2个风景区供水厂出厂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的基础上,主动深化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内容,每月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全省所有城市(含县城)出水厂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对保障不力、信息更新不及时的2个二级网站关停上移,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上存在“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化、法治政府建设要慢慢来等错误观念,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行业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问题比较突出,行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2020年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工作要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服务监督,持续推进住建改革,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为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住建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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