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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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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及脱贫攻坚推进有力。

1、城乡低保稳步推进。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20年,我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50.4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5600万元,月人均补差309.52元,与2020年人均256.15元同期相比增幅20.83%;城市低保累计保障5.4万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040万元,月人均补差377.78元,与2020年人均332.02元同期相比增幅13.78%。二是集中了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精准认定及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精准认定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印发了《XX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精准认定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复核认定,同时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户、重病户、危房户、无劳力户、近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户及其它困难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低保程序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立即停止保障,做到“应退尽退”。截止目前,我县共新增农村低保890户,1965人,城市低保113户,184人,清退农村低保1373户,2040人,城市低保452户,607人。三是加强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管理运用。按照要求对系统内数据按月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同时对系统内数据进行核对纠错。

2、其他各项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资助参合参保,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等人员15.4577万人全额代缴参合参保金2753.415万元。截止目前,直接医疗救助79293人次,发放救助金4709.0659万元,其中“一站式”即时救助78193人次,支出资金4209.0659万元。临时救助救助510人次,发放金额127.5万元。及时发放冬春救助资金588万元、雪灾应急救助资金20万元、救灾物资棉被500床、棉衣裤150件,全县13600多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申报寿春镇南关社区和新城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及时发放五保供养生活补助资金,确保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县分散五保供养年保障标准调整为5622元/人,集中供养五保年供养标准调整为7200元/人,全县现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4607人,截止目前,共计打卡发放生活补助金7399.87万元。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依法依规。我县现有符合基本生活费发放条件孤儿350人,截止目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60.27万元。严格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规程开展救助工作,将救助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实现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完成率、滞留人员寻亲发布率和DNA采集率三个100%。实行多渠道分类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325人,在站长期滞留26人,支出72.25万元。通过今日头条寻亲、采集DNA和人脸识别等多种寻亲方式开展寻亲,对核实信息的及时接送返乡。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深入推进。

1、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县成立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全县确定92个村为农村社区试点村。

2、扎实推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充分利用和发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平台作用,组织机关单位、学校、乡镇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203968人,占全县人口的14.6%;登记注册志愿团体1277个;发布完成了590个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时长397214小时。

3、全面开展村、社区协商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县在2020年试点推广的基础上,全面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现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全覆盖。

4、有序推进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XX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XX第四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关于深化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中“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并及时召开了换届选举动员培训会。于8月29日,圆满完成全县280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5、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文件归档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档案局和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文书类、业务类、其他类的档案资料归档阶段性工作。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1、双拥共建力度不断加大。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浓厚双拥氛围。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送去慰问物品20多万元。为军烈属家庭挂“光荣军属”、“光荣烈属”牌匾899块;为优抚对象送春节慰问年画35000张;及时送达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并按政策予以奖励宣扬。开展全县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了100名优秀退役士兵,通过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退役军人珍惜荣誉、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奋斗,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支持优抚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抚恤优待安置政策执行有力。我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0816人,从2020年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今年以来共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6126.4万元。不断强化医疗保障,缓解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题,2020年为各类优抚对象交纳参保参合资金154.2664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44.8664万元。认真落实优待政策,大幅度提高优待标准,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由2020年的8456元提高到9250元,全年度共优待1425人,发放优待金1174.4万元。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动态管理,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评残工作,确保评残工作程序严格规范。认真做好退役安置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59人,其中义务兵348人,士官211人,在完成退伍士兵接收报到和档案审核的同时,及时为他们办理入户、转组织关系和预备役登记手续等。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县民政局协同县人社局举办2020年度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谋取岗位的有力平台,全县有338人参加了各种技能培训。

(四)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突破。

1、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20-2020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县公办养老机构77所(其中农村敬老院75所),床位数达到9828张。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规模、硬件设施良好,有效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养老需求。积极探索区域性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县财政拿出2000万元用于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为32484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751.44万元,为82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41.75万元,共计发放津贴793.19万元。积极开展第三届全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展全县百名“福星”、“孝星”评选工作。

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20年7月1日起,对全县残疾人生活补贴进行提标,一、二级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至840元,三、四级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至420元。全县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16878人,今年以来共发放资金930.87万元。从2020年7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0元。全县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11340人,今年以来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89.9万元。

3、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机制。我县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了关爱保护儿童常规管理的工作,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确认、受委托监护人能力评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帮扶、干预等工作,构建了家庭监护监督的长效机制。按上级要求完成了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完善工作、汇总和上报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留守儿童29759人,困境儿童94人。

4、加快福利慈善事业发展。中福在线销售“安全运行、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销售3282万元,为我县福利事业提供有力支持。

(五)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优质开展婚姻登记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婚姻登记16646对,其中结婚登记9430对,离婚登记2898对,补办(补领)结婚证4318对,婚姻登记准确率达100%。一年来,无一起有效投诉和过错性行政败诉案件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的宣传工作。积极与计生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加强对婚姻当事人是动态管理。

2、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坚持依法登记,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得到稳步发展。圆满完成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75个,今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0个,其中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启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推进我县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将5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深入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全县社会组织全部纳入监管平台,今年已开展单独抽检一次,联合县卫计委共同抽检一次,共随机抽取检查10家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

3、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殡葬政策宣传,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强化考核管理,持续保持遗体火化率100%。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殡葬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799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65.32万元。圆满完成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及群众的祭祀接待、安全保障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整治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殡葬管理工作。多方争取筹措资金117.8万元,在北山、石埠两个殡仪馆建设遗物焚烧及尾气处理设备项目,彻底杜绝遗物焚烧排放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同时又自筹资金130万元左右,在石埠殡仪馆实施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环保建设项目,添置尾气处理设备3套及建设设备用房。积极推进行蓄洪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目前窑口、丰庄、堰口、炎刘、大顺等五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规划选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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