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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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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规范操作流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根本权益,巩固“应保尽保、应得尽得、应退尽退”工作成果,确保城乡低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升我县城乡低保救助管理服务精准度,县民政局决定将2020年确定为全县“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突出以精准为主线,对以往政策、制度、程序、管理和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在全县城乡低保领域开展主题年活动的方式,围绕城乡低保认定、退出、发放、管理等重要环节,推行精细化管理服务,使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工作水平和困难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要突出“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全程覆盖、补齐短板、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坚持“五个结合”。

(一)坚持与提升日常管理水平相结合。主题年活动是对日常工作的全面梳理和规范,贯穿城乡低保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部门要统筹兼顾,将“精准”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坚持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相结合。按照全省构建“9+1+N”救助体系要求,重新梳理我县综合救助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立足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构建全新的社会救助体系。

(三)坚持与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相结合。今年省里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部门要将推进“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活动和绩效评估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切实保证我县城乡低保各项工作符合评估指标要求。

(四)坚持与社会关注焦点问题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各界和困难群众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集中梳理整改,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少什么完善什么,通过开展“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满意度。

(五)坚持与扶贫开发兜底保障相结合。以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主线,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责,通过精准认定、精准退出,落实好各项扶贫和兜底政策,实现“双兜底、双保障。”

三、活动内容

本次“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要紧紧围绕落实“十个精准”展开。

(一)精准认定。重点解决认定条件把握不准确,认定程序不规范,认定标准不严格,认定结果不精准等问题。

1.认定条件要精准。严格把握三个基本要件,即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规定的具体条件;准确处理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人户分离问题、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后如何界定城乡低保人员身份认定等特殊情况。

2.审核审批程序要精准。

(1)严格两级审批。城乡低保依申请受理,由乡镇(场)人民政府、社区工作站受理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

(2)履行四个程序。乡镇(场)人民政府、社区工作站自受理低保申请后,要依序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工作程序。

(3)把握五个时限。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信息核实10个工作日;民主评议5个工作日;公示期7天;县级审核审批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3日内完成。

(4)达到三个比例。对新申请救助家庭,乡镇(场)政府(社区工作站)入户率要达到100%;县低保管理中心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入户抽查核实;新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比对率达到100%。

(5)核准四类刚性支出。按实际生活水平认定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医疗费、子女就学费、遇到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支出可抵减家庭收入。

(二)精准退出。重点解决动态管理不及时,退出渠道不畅通,把享受低保当福利、骗保等问题。

1.分类动态管理执行周期要精准。对A类家庭(家庭中有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70岁)、未成年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本人)每年复核一次;对B类家庭(低保对象中年龄偏大(60周岁—69周岁)、有残疾人的家庭(不属于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和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C类家庭(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潜力,且收入状况随时发生变化的家庭)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及时报请县低保管理中心。

2.核查手段运用要精准。定期开展在保人员家庭经济信息核查;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家庭经济信息变化主动申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建立并实行长期公示制度;落实低保渐退政策。

3、追缴追责要精准。落实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承诺制度;严肃骗保处理,全额追缴骗保资金;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按照规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精准发放。重点解决发放金额不准确、发放不及时、发放方式不规范等问题。

1.发放对象要精准。发放日期前要按照黑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生成发放名册,按照名册人员发放当期救助资金。

2.发放金额要精准。结合动态管理结果,严格按照规定核准低保家庭应享受救助金额。

3.发放时间要精准。低保金按季度发放,发放日期为当季首月10日前,不得延期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4.发放方式要精准。城乡低保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拨付资金,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5.资金监管要精准。在主题活动开展期间,县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四)精准施策。重点解决在落实综合救助政策中对象认定不清,标准掌握不准,应得未得等问题。

依据按需救助原则,准确把握各项救助政策适用范围、救助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医疗救助、燃煤补贴、高龄津贴、残疾人双补、殡葬服务减免等救助工作的审核、审批及救助工作。同时,协助房产、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其他综合救助项目。

(五)精准管理。重点解决在城乡低保日常基础工作管理中存在的系统应用水平不高,系统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报表报送不严肃、不精准,基础档案、资料、台账不健全等问题。

1.系统信息录入要精准。当月发放资金在下月5日前录入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保证每月应发放对象和发放金额与录入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各项救助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填报准确、工作流程规范。

2.各类报表要精准。城乡低保的年报、月报及相关统计数据要及时报送,统计准确,要履行审核程序,做到实际发放数据与台账数据、救助系统数据相统一,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误报问题发生。

3.档案资料整理要精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救助对象家庭档案;档案目录清晰、内容明确、要件齐全、顺序规范;档案信息变更及时、真实、完整。

(六)精准服务。重点解决窗口建设不规范,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1.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作用。完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城市“一站式”办事大厅功能,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承接、转办等工作流程。

2.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倡导个性化服务。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能自理的困难群众,实行低保代办制或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七)精准宣传。重点解决城乡低保政策宣传中存在的覆盖面窄、针对性不强、知晓度不高、方式不灵活、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确等问题。

1.政策宣传要精准。要以重点人群为对象,对城乡低保的认定条件、救助标准、审批流程、政策享受等各项规定进行一对一的告知,及时化解百姓心中疑虑。

2.政策解答要精准。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对于涉及困难群众低保办理的具体事项和内容能够准确答复。

3.宣传方式要灵活。要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公告栏、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救助政策,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

(八)精准调处。重点解决在处理城乡低保信访案件中存在的受理不及时、处理不公正、拖延推诿等问题。

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访调处工作;对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要有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上访群众,要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施救;对已经处理的信访案件要进行跟踪回访,避免激化矛盾,避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九)精准兜底。重点解决在扶贫攻坚任务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交换不及时,兜底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及“一兜了之”等问题。

1.政策衔接要精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得把不好脱、难度大的扶贫对象用低保救助“一兜了之”;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符合扶贫条件的低保和特困人员及时享受扶贫优惠政策。

2.信息渠道要畅通。农村低保对象台账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对象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比对;县低保管理中心将每年新增低保对象名单及时提供给扶贫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在黑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标注建档立卡人员身份;乡镇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医疗救助要落实。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60%标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负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救助。

(十)精准考核。重点考核在“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推进不力,活动内容不全,自评自查流于形式,活动效果不突出等问题。

各乡镇(社区工作站)民政办要确定专人负责进行自评,并分阶段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县民政局将对阶段性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县“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机抽取被考核对象,逐项考核问效,对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低保工作质量和效果现场量化打分排序,并将结果通报乡镇(场、社区工作站)党委、政府。

四、实施步骤

“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自2020年5月3日开始,至2020年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5月3日至5月30日)。

县(区)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围绕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活动年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2月9日)。

一是开展自查。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对照活动方案,逐项进行自查梳理,查摆不足;二是全面开展整改纠错。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全面进行整治,特别是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一次全面动态复核清理。要加强基础工作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定期上报自评结果,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31日)。

县民政局将围绕工作重点,及各乡镇(社区工作站)民政办工作动态,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入户调查、提取信息数据、交叉检查、日常工作综合评估等方式对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照量化指标现场打分,交换考评意见。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20年2月1日-2月28日)。

县民政局对“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将通过专题会议进行总结交流,对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考评结果打分排序,并通报乡镇(场、社区工作站)党委、政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市民政局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将开展“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活动作为2020年城乡低保工作主线,把“精准”二字做实、做细。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给予人力物力保障,确保“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有序开展。

(二)统筹安排,抓出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按县里确定步骤统一实施,形成上下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的良好工作局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城乡低保精准管理服务年”主题活动宣传,突出活动年的主旨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进行一次重新梳理,使整体工作更严、更实、更准、更细,取得实效。

(三)坚持精准,认真整改。各乡镇(场、社区工作站)民政办要认真梳理当前工作,要敢于面对问题和不足,集中力量进行限期精准整改,把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把出现的矛盾及时化解,补齐工作短板,增强工作弱项,让困难群众更满意,推动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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