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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方案范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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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方案范文2020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学校决定从2020年至2022年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十个没有”的工作目标。2020年至2022年底,学校每年在申报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验收时均应达到“5A级平安校园”等级标准(考评得分达90分及以上)。

“两个更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更加落实,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三个持续”: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持续增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持续改善。

“四个遏制”:有效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破坏,有效遏制重大治安和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

“十个没有”:没有食品安全问题,没有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师生伤害行为,没有打架斗殴行为,没有学法普法盲点,没有视频监控盲区,没有无关人员出入,没有非法经营门店,没有流动商贩摊点,没有环境脏乱现象。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学校安全风险源辨识及分级管控清单制度》,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三)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教育系统涉黑恶9种重点类型,围绕校园贷、校园欺凌、涉毒和宗教渗透等问题全面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和乱点乱象,依照《XX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移送反馈制度》,及时报告、及时移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对摸排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为平安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配合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落实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督导和考核领导干部、教师的重要指标,作为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与消防、交通、治安、卫生、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发动阶段(每年1月—3月底)。成立XX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下发《XX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并具体部署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二)对照检查,建设提高阶段(每年3月初—8月底)。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XX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条逐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对已达标的指标,日常应强化巩固和提升;对未达标的指标,应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均能达标。

(三)准备材料,申请验收阶段(每年9月初—12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按照《XX学院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任务分解表》中的考评内容及考评办法,准备好各项支撑材料,对本单位负责的各项考评指标进行自评,撰写本单位自评报告。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进行材料汇总整合、总体自评,撰写校自评报告,填报《福建省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申报表》《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并向考评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提出考评验收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是学校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是学校文明单位、党建先进、综治安全先进等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创新宣传内容、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新一轮“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号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融合应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提高舆论宣传影响力,提升广大师生对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严格落实奖惩。

为确保新一轮“平安校园”顺利开展,学校将对各单位“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严格落实奖惩。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或因个别单位工作不力而影响学校“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的,学校将取消该单位及领导评优评先资格;对“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将对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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