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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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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还不到十六岁,就从北京来到了陕北一个小村庄当农民,一干就是七年。他先后在县、市、省、中央工作,深刻了解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情况,花在扶贫上的精力最多。他常说,看到乡亲们“生活存在困难我感到很揪心。他们生活每好一点,我都感到高兴”。一年多来,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结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感到收获很大,体会很深。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论述,对我教育很大。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从政治上说,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贫困工作,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就是要为民造福,而只有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履行好职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富川是少数民族自治县、国定贫困县,脱贫任务艰巨。经过多年奋战,于今年成功实现脱贫摘帽。然而摘帽不是结果,而是新的征程开始。“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我们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奋战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觉担当起助力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统筹做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和专项治理“一抓三年不变”工作,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以铁的纪律确保我县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聚焦治理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我县脱贫攻坚中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扶贫项目多、资金量大、监管难度大,存在着腐败现象和作风不实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查处”。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到要巩固脱贫成果,必须聚焦治理重点,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94件,同比增长108.89%,有力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蔓延。2020年,我们以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更加聚焦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处置力度,重点发现和解决在脱贫摘帽“下半场”中松劲泄气,摘帽后摘责任、摘政策、摘帮扶、摘监管问题和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不主动、不认领、不整改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以专项治理的新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新成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格局

“脱贫结果必须真实,决不搞花拳绣腿,决不摆花架子。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精准扶贫、真正脱贫,我们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格局。利用“6+2”制度彼此衔接、相互推动的整体优势,统筹用好全县“七个一”制度及其它基础性、支撑性制度文件,从制度上形成既有刚性约束,又有柔性推动的专项治理大格局。有了好的机制必须严格执行才能收到实效。我们通过蹲点督导、明察暗访、约谈提醒、问责查处等方式,推动完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责协同”的责任落实。既重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又注重“四个监督全覆盖”一体推进、协同配合、良性互动,延伸监督半径,构建扶贫领域大监督格局。我们继续统筹抓好中央纪委徐令义副书记在广西调研督导指出专项治理存在问题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专项治理“六个聚焦”“六大行动”部署要求。针对低保发放、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小专项”治理,带动“大专项”治理整体推进,持续推进全县脱贫成果的巩固与发展。

强化联动联合,凝聚治理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激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行动起来,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脱贫攻坚拔寨要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也要形成合力。要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拧成一股绳,心往持续巩固好脱贫成果这一处想,劲往这一处使。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上率下联动、部门配合联动、片区协作联动”模式,最大限度凝聚专项治理工作合力,基本解决执纪力量单一问题。我们继续执行系统抓、抓系统和“联席+会商+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情况共通,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现问题线索移送“零”突破。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捆绑,巩固县纪委监委机关、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信访及办案协作区“四大板块”监督模式。同时,继续推行“违规问题联纠、复杂信访联办、疑难案件联查、重大案件联审”的“四联”工作法以及“1+4+N”协作模式,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落地,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行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和激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创新工作方式,优化载体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何巩固脱贫成效,实现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必须正视和解决好的重要问题”。我们在实践中,按照总书记关于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扶贫方式”的要求,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将创新发展融入到常态化、制度化的专项治理工作中。2020年,我们创新实施“三直——快办——县纪委书记——直查快办组——案件审理室”直通、直批、直查、快结链条式线索处置机制,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举报“绿色通道”,成立专门办公室,接听举报电话,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报批处置、核实审查直批直查快结。针对扶贫资金、项目,采取“台账式+点穴式”工作法,要求各乡镇党委和相关部门建立台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库区移民补贴,以及落实扶贫政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点穴式”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强督办催办,要求逐个解决、逐个了结。下一步,我们要探索依托科技支撑,利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推行“掌上”监督和“码上”举报,进一步提高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坚持宣传发动和警示震慑并重,利用文艺汇演、一周通报、村屯“小喇叭”广播等形式,推动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双线”宣传到镇、进村、入户,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巩固脱贫成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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