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最新5篇精选

| 淑燕2

  只有我们的人民群众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我们的祖国才会越来越强大。距离我们伟大的复兴梦才能更近一步。一起来看看《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最新5篇精选,欢迎查阅!

  《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1

  《国家监察》第三集《聚焦脱贫》讲述的是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据了解,近期有些地区收到的群众反映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件最高有100件重点问题线索。引起了我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以此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定原则、立规矩、明底线,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的机制,推动全面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打赢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用权行为。要从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对用权行为进行梳理,查找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内容,深化机构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明确工作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诱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

  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完善信访举报电话、信访举报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公开受理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对群众反映的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发挥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我们必须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层层压实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到县镇、责任压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传递“伸手必被捉”的警示,让扶贫领域形成“不敢贪”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2

  驻村扶贫是扶贫资源直接传递到贫困村、户的重要途径,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一些贪腐官员借机在扶贫资金上“下功夫”,成为他们腐败和“发扬”不正之风的落脚点。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利剑高悬,着力解决基层贪腐问题。

  “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干部廉不廉,党风正不正,群众感受最深刻,群众评价最重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做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同时也是让党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我们党所做的这一切深刻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其中蕴含着深厚的民本情怀。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回头看我们的清官郑板桥,感悟颇深,小小县吏爱民之心可鉴。但是现在,在反腐败、纠正“四风”如此紧迫的今天,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人民的名义践踏人民的利益,良心何在?党性何在?

  “蝇贪”泛滥,其害如“虎”。近年来,从“小官巨贪”现象,到基层窝案串案,无不警示我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要求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正是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着眼于人心向背的深谋远虑。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下决心一定要打赢基层反腐这场攻坚战,不能以恶小而纵之,不能让小恶侵蚀我们党的清风正气。

  治理基层贪腐,既要下猛药,也要治病根。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管住“微权力”是关键所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针对“微腐败”的特点,要对症下药,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在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加大治理力度,坚决斩断伸向这些领域的腐败“黑手”,落实好“两个责任”,从而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干部干净干事。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肩上的担子不轻,承担的责任很重。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才能带领群众一起创造幸福生活。正风反腐是对全党的一次深刻洗礼。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廉洁意识、法治意识,积极改进作风、依法依规办事,就能挺起共产党人的脊梁,成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贴心人。每一个“廉洁细胞”都生机勃勃,党的肌体就会更加健康有力。顺应人民期待,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我们就一定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把廉洁政治建设推向新境界。

  《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3

  随着扶贫攻坚进程的加快,国家也纷纷出台各项惠民政策,但是涉农惠农领域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相对集中,农村中“一人多职”的现象很普遍,村务不公开、不透明,久而久之必然成为基层腐败的大隐患。要想铲除后患,还需做到三步走。

  第一步,村干部强化廉政意识,把思想走在前头。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捞点好处不是犯罪。在此类案件保费较低,理赔数额也不高,不易被人发现,有些村干部涉案数额不构成犯罪,但违纪现象突出,持续下去必将陷入腐败犯罪的深渊。所以,村干部要将廉政意识摆在首位,真正成为为民做主的好干部。

  第二步,县、乡政府加强对政策的宣讲和普及,督促村务公开透明。农民们对某些政策理解不够到位,对农业投保并不积极,给了村干部与保险员勾结的机会,农民从始至终被蒙在鼓里,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所以,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政策的宣讲,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到农民的身上。

  第三步,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廉政督查。相关部门应采取宣教性、警示性约谈方式,既对谈话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又提醒谈话对象在任职部门要注意的事项,以案说法,以案析理。通过定期回访、约谈、巡查、反馈等方式,对村级财务状况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将监督涉及到惠农资金运行的每一个环节。

  村干部能够一步步贪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加之这项惠民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就存在漏洞,就给了村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机会。每项惠民政策都应实行这三步走,才能确保政策的真正落地。

  《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4

  近年来我国在反腐道路上可谓是迈进了一大步。通过“打虎”“猎狐”“拍蝇”等行动,清理了很大一部分中饱私囊的腐败官员。但就是在这样的形式下,仍有一些顶风作案的官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在他们的思想上就认为天高皇帝远,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有便宜就占。也正是在这种思想认识的促使下,他们才敢大胆的占国家财务为己用,来平衡他们那可躁动的贪欲之心。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笔者认为,反腐不仅要打虎、猎狐、拍蝇,还要管理好我们基层的这些小小的蝼蚁。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用反腐过程中的真实案例间断性的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时刻给我们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其次,要制定各级的监察岗位,加大监察力度。避免天高皇帝远无人监管的现象发生。另外,对国家拨下来的资金用途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每一项专项资金都在“阳光”下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扶贫工程只有将每一笔资金都“晒”在阳光下,在人民群众的知情、监督、参与下用到实处,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造福一方的百姓。只有我们的人民群众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我们的祖国才会越来越强大。距离我们伟大的复兴梦才能更近一步。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策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意义,从严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督查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整合力量,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动员会、重点督查督办,通过深入一线调研、一线指挥、一线督查,全力查处典型违纪问题,同时抓住快查快结根本,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专项资金等典型问题线索的挂牌督办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再查再纠,对疑难复杂问题直接查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严肃查处。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组织力量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纪律审查。一般性的问题线索,交由基层纪委主办,上级纪委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较为复杂的问题,由市纪委直接立案审查,切实快查严处,斩断任何胆敢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国家监察》观后感学习心得5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中央每年都极其重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近十年来,几乎每年都在开展专项活动,如此的高压态势,既体现着扶贫资金的重要性,也说明这是条“高压线”。

  贫困县作为党和政府在小康社会建设中较受关注的主体,一直是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指向和扶助的重点。然而,面对人民的物质生活需求,却不断有“小苍蝇”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制造”扶贫腐败,侵蚀群众应得的政策优惠和实际利益,铸成政策惠民路上的“拦路虎”。然而,究竟是谁给了村干部贪污扶贫资金的“虎胆”?

  应该说,在当前社会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中,政府助贫的大政方针为贫困县的致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但是,“等、靠、要”等“痼疾”的深入,让贫困县尤其是当地政府依旧不能好好利用大环境和政策摆脱贫困。而这些痼疾的影响,是贫困群众不能摆脱精神贫困的根源,更是某些党员干部不能切实将扶贫落到实处的诱因。但是,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但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还要不断“铲除”“小苍蝇”带来的“大麻烦”,无疑是让扶贫的良好政策无法收获群众良好回应的最大障碍,而出现此类障碍的最主要原因,还在于对村干部、扶贫干部工作以及扶贫资金的考核不到位。

  当前,许多贫困地区所拥有的优先权往往比其他地区多,但相应的发展却比别人慢。要解决这样的现象需要的不仅仅是当地生产、生活、教育和发展模式的改变,是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更是要坚决杜绝政策惠民路上的腐败问题。我们国家现有的建档立卡等等的帮扶制度,仅仅能够从政府角度去关注扶贫,而要真正地让贫困地区脱贫,就必须让贫困地区政策落地,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明白政策,监督政策落地的同时也监督腐败。与此同时,需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真正将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真正让扶贫资金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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