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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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统称为安全事故。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篇1】

一、组织领导

工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区政府迅速成立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组织领导。

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9个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

指挥:由一位区级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副指挥:由事故发生地乡街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乡街领导。

主要职责:

1、紧急动员各方面力量,争分夺秒地抢救被压埋人员和伤病人员;迅速设置避险场所、医疗点和救援物资供应点,提供急救医药、食物、饮水等,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尽快解决通信设施,保证事故现场内外,特别是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

3、严密监控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抢险公路交通畅通。

4、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事故情况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安定人心。

5、加强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6、迅速开展事故情况的监视和损失评估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现场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事故情况分析会商。

3、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事故新闻发布会。

5、负责办理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驻军及预备部队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抢救被压、被困人员;区建设局组织机械进行工程抢险。

(四)医疗救护组

区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医疗机构抢救伤员;在事故现场设立救护场所,及时救治,转送伤员。

(五)交通运输保障组

区交通局负责保证救援人员、物资及转送伤员必备的交通工具。

(六)治安保卫组

公安分局负责加强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持交通秩序,保证事故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七)宣传报道组

由区政府新闻办、区广电中心组成,负责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情况信息,并采取有效方法平息事故谣传。

(八)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组成,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九)事故评估及监测组

区安监局负责加强事故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损失评估报告。

(十)保险理赔组

由事故发生地所在乡街负责联系有关保险公司,协助做好事故评估工作,确定投保者的事故损失并及时给予赔偿。

(十一)涉外事务组

区招商局负责外商投资的工矿企业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工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工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是指死亡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街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是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并按规定报告区政府及区安监局、国土分局。

二是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情况确定应急规模,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

三是根据事故应急的需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全力进行援助,也可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救援请求。

区安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监控调查和现场指挥调度工作。

国土分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区政府提出事故应急工作建议。根据事故情况,区政府领导立即召开有关会议,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安排区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情况监视,开展事故损失评估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安排领导驻守事故现场,作好事故救援相关协调工作。

三、工矿企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工矿企业特大安全事故是指死亡人数30人(含30人)以上,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工矿企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街要迅速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是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并立即按规定报告区政府及区安监局、国土分局。

二是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开展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区安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到事故现场开展事故监测、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二)接到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后,区政府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成立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二是区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现场紧急会议,听取现场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事故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概况和应急工作情况。

四是指定抢险、救治、援助的有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适用于工矿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阶段。

(二)区政府和有关乡街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由区安监局督促检查落实,并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实施。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篇2】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5个职能小组的协调安排。

2.抢救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排险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关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min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篇3】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素梅

副组长:袁军

成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0394—8992036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审定;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小组工作,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小组工作,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管理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辐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预防事故措施

1、健全辐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旁悬挂或放置操作规程卡片;

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机器操作规程和辐射防护应急培训,持证上岗;

3、定期检查维修机器,使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装应急开关或电源总开关。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一但发现控制台上的监视器不能停止、按钮不能复位或其它情况,造成射线装置一直出射线时:

1、立即按下应急开关或切断主控电源,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

2、医院启动应急预案;

3、控制现场,积极主动调查事故原因;

4、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5、协助环保、卫生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6、协助卫生专业人员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并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7、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消除公众疑虑。

八、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辐射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向医院值班时报告。医院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九、善后处理

1、保存好受照人员的体检资料,做好医学跟踪观察;

2、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3、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十、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二年修订一次。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篇4】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溺水事故及其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酒店泳池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人员溺水、晕迷或外伤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启动其应急预案。

三、应急小组组织机构

总指挥:执行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康乐部总监、前厅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安保部经理

四、应急小组职责:

1)总指挥: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

2)副总指挥: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做好应急工作分配和人员调动。了解事故原因、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展开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小组成员:以最快速度到达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安排现场清场工作,将未涉及的人员进行疏散,方便第一时间的施救及现场的保护。联系疗养院当值医生对溺水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4)到达时间:所有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往现场。如未能及时达到必须向总指挥请示,同时如总指挥出差或特殊原因无法达到现场,可临时委托副总指挥做全场调配。

五、人员溺水应急预案

1、应急工作程序———流程图(解析)

a.发现事故后,由康乐部第一时间进行人员抢救

b.根据实际人员实际状态进行判断

①轻微状态:

1进行简单的处理:如包扎、降温等

2建议客人到医院进行再次的检查

3如客人就医,大堂副理需跟进结果,及时汇报

4对此次事件做好记录

②严重状态

1拨打120急救电话

2疏散无关人员,保护现场

3通知酒店相关负责人

4在急救人员未到之前,康乐部员工第一时间对溺水、晕迷或受伤人员进行施救;

5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施救方法:如CPR(心肺复苏)或紧急救护止血固定等;?在急救中心人员到来后由急救中心人员接手抢救事宜;

6将受伤、晕迷或溺水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7因情节较为严重及时通知应急预案管理小组成员,同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急救方法及措施

1、康乐部

1)发现人员晕迷无外伤时:

a.第一时间救助客人上岸,立即将患者体位平卧,头部放低,轻拍他的肩膀呼唤他的名字;

b.疏散围观人群,让伤者呼吸新鲜的空气

c.通知部门负责人、当值经理、大堂副理;

d.在伤者苏醒后,安抚伤者情绪,可以给他喝一些淡盐水或有机饮料。同时建议其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e.做好客人基本资料及后续工作的登记。

2)发现人员溺水,且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放大,呼吸、心搏消失或出现死亡症状

a、救助客人上岸,立即拨打二期疗养院电话、120急救中心电话。同时向值班大副、本部领导,值班经理或向安保部报告。

b、救助上岸后,将溺水者头偏向一侧,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内的污物,检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则应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同时保持呼吸道通畅。检查呼吸,脉搏。

①救护员立即取半跪姿势,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头部下垂,轻压其背部,使吸入的水从口、鼻流出。这个过程要尽快,不可占过多时间,以便进行下一步抢救。

②检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没有,应马上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卧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颌,打开气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翼,口对口吹气,约每分钟10~12次,每次吹气均要保证有足够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隆起,每次吹气时间1秒钟。

③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检查溺水者的脉搏,以判断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则应在进行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将溺水者置于心肺复苏体位,方法是:双手叠加对溺者心脏部位进行每分钟80~100次的挤压。

c、迅速将溺水者送医院急救,在送医院途中不要中断抢救。

d、陪同人员随时与酒店领导保持联络。

a)大堂副理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现场状况,问询溺水人员情况,及时联系疗养院、120急救中心;

b)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值班经理、安保部及总办领导,同时联系保险公司。

2、安保部

a)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和围观,协助康乐部完成现场人员清场工作;

b)迅速展开初步调查,弄清溺水人员情况,了解溺水原因及经过,向总经理汇报;

c)当总经理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配合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抢救工作;

d)如溺水人员已死亡,应保护好现场,按总经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员、法医的调查及取证工作。

a)在接到有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往出事地点,同时向酒店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a.总经理在听取汇报后,根据现场状况应迅速做出抢救措施,指导、安排及协调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理

b.组织人员及时有效的对溺水者家属进行情绪安抚工作。

5a.及时启动危机公关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抚媒体;

b.在没有得到总经理的指示前不可随意答复媒体。

六、事件总结及相关善后工作

1)事件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对事故原因、经过、损失、事故处置、经验及教训方面提出综合性的总结;

2)如出现人员死亡情况,安抚客人,后由总指挥指派应急小组中相关人员与家属协商;

3)在与家属协调相关事件时需坚持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以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解决问题。

七、对泳池溺水事件的防范

1、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检查、巡视、整改制度,强化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建立泳池救生预案机制,掌握基本救生技巧与知识以及急救联系途径,确保泳客生命安全;

3、完善泳池周边安全标识、警示及各种泡浴提示:如:在显眼部位张贴“禁止跳水”、“小心地滑”等安全标识;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篇5】

根据起重设备拆装的特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求援组织就迅速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一、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科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程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二、救援器材: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四、通信联络

领导小组组长:

电话:

副组长: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五、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4、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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