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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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书笔记,可以更好地理解所读内容,同时也可以记录下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以便日后回顾和复习。小编给大家分享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参考,方便大家参考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怎么写。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1

(一)在“男女有别”一节里,提到OswaldSpengler曾说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Apollonian亚普罗式的,一是Faustian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是前者,现代社会是后者。

且不说是不是,我对这两种文化模式很感兴趣。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世界的拙劣的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原来都是前一种思想的表现;而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苦难越大,生命力因之越强,生活的意义因之越深。这里面隐藏了一个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二)对于男女感情,费老又说“浮士德是感情的象征,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最后的统一是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男女的共同生活越是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障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需更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费老这里说的是性别差异带来的异性吸引力和爱情。我不由想到我们在感情中体会到的爱情,如果抽去了表层的性欲和生活,其实就是这种依恋感,这种恨不得和对方变成一个人的冲动。卢克莱修说“情人们热烈地拥抱在一起,情爱的牙齿顶着牙齿,但他们不能在另一方销魂,也不能成为另一个自我。”正是这种永远不能克服的距离产生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很多人难以体会这种本质的爱情,甚至用性或者“在一起”代替爱情,无疑是对爱情的肤浅的理解。

(三)在“礼治秩序”里,费老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

(四)接着,在“无讼”里,费老接着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我想到在我的家乡,很少有争端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家务纠纷或者两家发生了争执,一般都是找村里能说会道的“明礼人”来“评理”。很少有人想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被认为是“丢人”的,不管你有理还是无理。当然过了这么多年,中国农村的乡土性已经有所稀释,乡村里的家长和长老们的影响力慢慢下降,村里以前经常为人评理的人现在只不过是个婚丧嫁娶仪式的主持者,平时喜好,在乡亲中已经没什么威信。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2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3

对于误解的进一步阐释:下面我要讨论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却恰恰是错误的理解,在这本书中,得到了正确的纠正。

1、愚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的城市人都认为乡下人“愚”。但这个愚字在本书解释,和我们所想却是大相径庭。

如果我们仔细回想对于乡下人的看法无非是几点:不识字,没文化,木讷,傻笨。

我们先说不识字,字本身就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语言间接的承接在纸这一种媒介上。通过纸张来传递信息,但对于生活在乡土的人来说,我们之前已经提到,在一个环境中,生老病死都在一个相当的稳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本身对于周边的事情就已经相当熟悉,人们的肢体、动作,甚至是一个眼神的交流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看一些名人的演讲,不难发现,丰富的肢体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在乡土社会,人们之间的交流,要比冷冰冰的文字更加丰富,那么文字对于乡土来说,意义并不大。对于文化,我们所认为的,或许是课本上的知识,或者对于社会价值观世界观的了解,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土地的文化,庄家何时种,何时收,蚂蚁搬家的意义,都是文化。所以,我们不能说乡下人没有文化,只能说成长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文化载体不一样而已。

那么木讷和傻笨就好解释了,乡下人看到汽车高速驶来,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人在田间遇到一只巨大的老鼠也会吓得惊慌失措。城市的孩子接受课本上的知识比乡下的孩子快很多,并不是因为城市的孩子聪明,而是他从小就接触文字,知识,当把城市的孩子放在山野之中,他们捉蚂蚱,割麦子的速度却比乡下孩子慢的多,所以,并不是乡下人木讷、笨,而是接触的事物不同。

讲到这里我发现,原来城市人嘲笑乡下人的愚,仅仅是生活的环境和习惯不同罢了,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差异。

2、礼

对于礼,本书的内容,彻底的改变了我的观点。

在阐述礼字的意义的之前,我想到了上周遇到的一个同事,她领着孩子偶然在街上看到我,我们在客套的同时,她的孩子说了声叔叔好,而我本能的夸孩子懂礼貌。这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我们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会发现一些不同。首先这个礼貌,到底出自哪里?孩子说叔叔好的时候,他是真心的祝愿我好么?我回想我的童年,或许对于绝大部分孩子,答案是否定的,他说出这句话并不是发自内心本能的意愿,而这多数来自父母的教育,告诉他们这么说会有礼貌,而礼貌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夸赞,甚至表现的好会得到更多的奖励。在孩子眼中,问好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告知。那么这个礼字的意义就出来了,其实礼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习惯,就像我们平时吃饭要用筷子,朋友结婚要去送红包一样。那么大多数的礼其实并不涉及道德,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仅此而已。

在封建社会,每到大战在即,都需要占卜,祭祀,有些祭祀不仅需要一些复杂的仪式,还需要一些牲畜,甚至是活人献祭,这种行为是一种礼,女人要遵循三纲五常,裹脚,清朝人都需要留辫子,这也是一种礼。而这些曾经理所当然的礼,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却是恶劣的。在远古时代,人们在长时间的摸索中,发现某种行为可以改变某些事情,当这件事发生时,那么就需要这种行为来去处理,长时间的处理和不断的改进逐渐形成一种经验,经验代代相传,就变成了礼。所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其实就是规矩之邦。

所以,礼只能代表我们在这片土地里生活的时间绵长,文化久远,而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就比其他族群高尚,科技发达,或者,比其他民族高人一等。

3、孝

孝一直是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高度提倡的一种品质,孝字多在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的一系列行为。那么,孝到底是什么呢?孔子提倡孝,对每个学生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然而并没有抽象的定义。在众多的解释中,最后甚至归结为心安两个字,在费孝通老先生看来,孝其实是子女在日常接触中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承接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在我看来,这恰恰承接了礼字,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相处的基本方式。在对待父母的行为中进一步的演化。所以,孝更多的时候是自己的行为,承接父母的同时,图自己的心安。那么,如果一个人很孝顺,虽然会瞬间提升此人在我们心中的好感,因为他懂礼,懂规矩。但是要记住,一个奸臣可以孝,一个恶霸也可以孝,我们往往会混淆这一点,上述的讨论我们知道,礼字只是一种习惯和规矩,并不能判断一个人的具体品质和行为的好坏。所以一个人很孝顺,单凭这一点,我们不能武断的去定义他的品行,而是需要更多因素去评判。

结语

此书还有大量的观点没有阐述,我只是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观点解释了一下,或许有不当的地方欢迎指正。短短一百页的书,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我的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一下这本《乡土中国》。相信你看完此书后,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行为会有一种全新的角度去审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4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5

时代在开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那么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缺乏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根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开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开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构造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承受同一种意识的根底。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承受同一种意识的根底。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立,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外表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说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开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开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那么是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思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开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立进程,还是开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6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7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8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篇9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奶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着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这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于学习的能力。他的行为方式并不固执地受着不学而能的生理反应所支配。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延续。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棉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然和主轴一样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过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和农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认识了这事实。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工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

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像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奠,那是军礼。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互相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帐,意思就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但是传统的代表是要死亡的,而且自己在时间过程中也会进入长老的地位。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这些欲望所引导出来的行为是不是总和人类生存的条件相合的呢?这问题曾引起过很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去,不免觉得人类的欲望确乎有点微妙,他们尽管要这个要那个,结果却常常正合与他生存的条件。欲望是什么?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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