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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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书笔记需要对阅读内容进行思考、分析和总结,长期坚持可锻炼人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写好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方便大家学习。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2

作文”因为今天下午将在这里,由全国著名的特级教师支玉恒老师给我们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免费的》这篇文章!母亲付出了她的一切,我从现在起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苦了。我把沙子倒进去以后,迫不及待的开始检验劳动成果,轻轻一推,不倒翁成了倒翁。表妹又接着说:“其实我刚才说的话只是一个诡计而已,我并没有把你找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们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有著名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他们一起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走到哪都很受欢迎。福尔摩斯不会让受害者失望,不会让犯过的错误再犯,不会让人们受到伤害。

我读完这本书后,觉得福尔摩斯是个很爱动脑筋的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想问题,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籍。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如饥似渴的翻阅它,总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私人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医生侦破一系列复杂神秘的谜案,探寻事实真相,为社会伸张正义的惊险故事。

在作者笔下任何看似无法侦破的谜案都在福尔摩斯的认真观察和推理下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足智多谋,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地推理、认真地思考、仔细地研究,与狡猾的罪犯、顽固的敌人作斗争。他伸张正义为民除害,使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仅是办案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学习中都要认真地思考和仔细地观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难题。总而言之,成功=认真+努力+汗水。

我感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世理,更增加了我的智慧。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5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6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样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先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透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我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能够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忙:应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随笔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7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尽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它看完。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店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一些很伟大的伟人,也会犯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么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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