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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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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年,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观念深入人心、林业现代化建设取得突出成就的重要一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一年来,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始终围绕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林业发展战略布局,突出抓好林业重大战略谋划、重大改革推进、重大工程实施、重大政策争取、重大制度建立,面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中央农口资金减少的严峻形势,林业成为全社会投入新的增长点,中央林业财政资金和新增金融贷款规模持续增长,达1870亿元,为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直面新问题、树立新理念、建立新机制、争取新突破、开创新局面,计财工作正以全新的面貌,秉承忘我、奉献、苦干的计财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计财队伍,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和林业现代化建设。

大规模国土绿化提速提质

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为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和保障。

规划引领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11043万亩,抚育12453万亩。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了《“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20-2025年)》等林业重大专项规划。启动了江西赣州等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安排项目建设中央资金7.8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3.8亿元。开展了塞罕坝林场及新建规模化林场、雄安新区林业建设等重大专题研究。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任务新目标,开展林业现代化建设目标指标、乡村振兴战略等研究。会同国家发改委开展《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课题研究,编制《林业补短板营造林实施方案》,组织各省区编制地方林业补短板方案,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为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基础。

政策支持森林资源培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印发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任务清单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充分赋予地方自主权,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林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区产业发展等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方面之间调剂使用。将造林和森林抚育确定为约束性任务,进一步细化了三北退化林修复、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灌木平茬的任务,促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

重点工程高质高效推进。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230万亩,退耕还林中央补助标准由每亩1500元提高到1600元,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资金257.86亿元。至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确定的424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提前3年完成。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8元提高到10元,中央财政安排补偿资金175.8亿元,用于13.6亿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进一步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步伐,启动实施10个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投资1亿元,全部用于甘肃省祁连山林地保护与建设,开展实施人工造林12.57万亩、封山育林29.84万亩、工程治沙1.8万亩。积极开展规模化林场试点前期工作,组织有关省区编制规模化林场实施方案,开展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

林业重大改革蹄疾步稳

改革政策全面到位。支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安排国有林区投入244亿元,比启动改革前增加了99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国有林区天然林停伐政策落实和林区社会稳定。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由2020年的每亩8元提高到10元,社会保险缴费补助基数由201X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20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进一步加大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中央已累计投入170.5亿元,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113.2万套,林区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安排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20年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24.26亿元,安排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5.5亿元。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外国有天然林全部纳入停伐补助范围,相应安排停伐和停伐管护补助46.88亿元。加快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大对福建省集体林改金融支持力度,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共同推进深化福建集体林改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落实优惠贷款600亿元。扎实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中央安排投资9亿元,其中林业系统7.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等项目建设。

金融债务妥善化解。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会同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对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金融机构债务提出了分类化解意见。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补助资金6.37亿元,对与木材停伐相关的重点国有林区130亿元金融机构债务予以贴息。

保障能力继续增强。配合交通运输部编制了《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方案(2020-2020年)》,开展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应急道路建设试点,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和内蒙古、江西、广西3省区国有林场启动实施了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组织编制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配置全地形森林消防车等防火应急装备25台。

深度贫困地区林业扶贫精准发力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各项林业扶贫政策向15个省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组织召开林业援疆扶贫工作会议,分别和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发行签署《支持南疆深度贫困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合作协议》和《南疆林果业科技支撑战略合作协议》,与有关企业签订了《推进农业产业化“十城百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着手打造云南省怒江州生态脱贫示范区建设,将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覆盖独龙族。

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作为最精准、最直接、最有效脱贫举措,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认可。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积极与财政部沟通,通过中央财政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5亿元,比2020年增加5亿元,选聘生态护林员37万人,管护范围扩大到湿地、沙化土地。各地纷纷出台支持政策,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统筹省区市财政资金用于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初见成效,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减少,盗伐、盗猎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脱贫,激发了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推广合作造林扶贫模式。积极探索通过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人口通过劳动增加收益,增强获得感。按照国务院部署,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在山西召开全国林业扶贫现场观摩会,推广山西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验。

抓好定点县脱贫。印发了《国家林业局2020-2020年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加大对广西龙胜、罗城,贵州荔波、独山4个定点帮扶县指导和督查力度,安排4个定点县中央林业资金2.62亿元,比2020年增加38%。组织贵州、广西两省区及相关地州对4个定点县进行重点帮扶。向定点县派出新一轮挂职干部8人,比上一期增加3人。走村入户,组织开展定点县林业扶贫成效调查。

金融创新变革前行

国家储备林项目顺利启动。国家林业局与国开行共同推动广西国家储备林二期(扶贫)、南平国家储备林PPP等项目评审落地实施。截至2020年11月底,与国开行、农发行合作协议贷款规模突破3000亿元,获得授信1160亿元,实现放款384亿元,其中2020年放款23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3%。组织山西、福建、云南、河南、湖北等项目可研论证,内蒙古、青海、湖南等省区正在谋划一批新项目。国家林业局和两行分别与福建、黑龙江、新疆、贵州等省区签署了合作协议。

林业PPP项目发力推进。按照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在林业公共服务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出台的指导意见,积极组织开展林业领域PPP项目。协助国家发改委从各省上报的162个项目中筛选了12个试点项目在全国发布实施,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并开展跟踪、调查、指导等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可行模式。

金融贷款扶持政策相继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发改委、国开行、农发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应任务的资金可以作为两行贷款项目资本金,缓解了储备林贷款项目资本金不足压力。

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会议“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精神,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创新了“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林业PPP、“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林农”等融资模式,推广以自身现金流还款,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国家储备林等贷款项目。

推进三大战略积极作为

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取得新进展。组织编制了《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发展规划》,调度京津冀生态协同圈7省市已出台的有关林业生态建设支持政策,汇编出版《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支持政策》。配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完成《永定河流域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0-2030年)》编制审批,启动 “永定河流域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林业建设取得新成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审定《长江经济带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组织长江经济带11省市汇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林业支持政策》。部署开展了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新一轮世行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安徽、四川、江西3省由世行和欧投行联合融资,其中世行1.5亿美元、欧投行2亿欧元。

“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取得新进展。印发了《“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规划》,协调跟进托木斯克木材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推动境外木材资源通过中欧班列直接回运我国中西部地区。着力抓好对俄林业投资合作,编制完成《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合作第5期规划》。满洲里、九江等进口木材加工交易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策应“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开展 “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宣传报道。推进建立“一带一路”林业发展基金。新一轮欧投行气候变化项目1.5亿欧元林业项目得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同意。欧投行4.05亿欧元林业贷款项目在青海、内蒙古等省区落地。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列入新一轮亚行贷款规划新增项目清单。切实打击非法采伐,举行、参加双边、多边会议。全球森林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我国企业境外林业投资大中型合作项目达200多个。

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按照抓思想带队伍、抓内控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计财党建工作。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计财队伍。按照中央要求和局党组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根本,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化两提升”学习实践,创建“三个一学习品牌”(每季一课、每月一讲、每周一学),组织开展“弘扬革命传统、争做合格党员”的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专题辅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分期分批安排全司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专题研讨交流学习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司大力提倡弘扬忘我、奉献、苦干的计财精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计财队伍。

健全计财会商和监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财工作,着力提升重大课题研究平台、资金项目会商平台、信息共享平台等3个平台“放管服”能力,减少自由裁量权,防范计财工作中的廉政风险、行政风险、法律风险。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继续强化工作约束,下放审批权限,加强协同配合,搭建“1+N”的计财会商和监督工作机制,以3个平台为基础,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打造计财司廉洁从政品牌,确保计财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林业资金项目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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