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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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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法治宣传持续推进。一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文件、课件、图片、视频等资料,通过局门户网站、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财政微信群、QQ群等载体推送宪法、监察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全局开展宪法学习和征文活动,营造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局党组学法制度化。印发了《XX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将《宪法修正案》及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班子上半年的学习计划,发挥了领导带头学的示范作用。

3.执法证考试工作进展有序。组织2020年新增的1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考试,核发执法资格证12张。开展2020年新增1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情况摸底和信息上报、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

4.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职能及服务对象特点,编制了《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在财政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推动各相关职能科室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5.法治信息工作有力。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法治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上半年共向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治工作信息20篇,其中8篇被人民法治网采用,4篇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用,12篇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用。

(二)依法行政工作

1.明确年度法治工作总结。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印发了《XX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给全局各科室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2.依法审查政策、合同、规范性文件。对我局重大财政管理行为、涉法涉诉涉访案件以及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和签订合同等环节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上半年共计提供政策法律及合同审查意见15件次。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是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XX市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局内的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对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文件和2020年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41份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清理,重点对政府采购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清理。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启动增量文件审查。

5.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将上级政府部门发布法律法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及收费清单并予以发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配套调整行政职权事项。二是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提交了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三是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四是梳理“证照分离”职责事项,明确开发区试点事项。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XX市财政局随机抽査实施细则》,明确了抽查主体、事项、实施程序及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规范了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二是对局内19个科室(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各科室对监管平台的操作使用。三是编制财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四是督促各科室按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并录入系统平台。

3.推进财政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依托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根据省财政厅认领情况,做好新增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认领事项“一网覆盖、一次办好”。

4.完成“权责清单”及“收费清单”动态管理。一是根据省级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的文件取消1项审批事项,向市审改办申请下放1项行政处罚事项,并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二是在全面清理规范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基础上,根据省级政府文件,取消了1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停征了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减少了2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动态调整了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在局网站、市财政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及时公开。该目录明确我市现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38项,其中涉企收费19项。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核查,提交了核查报告。四是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对涉企收费进行梳理自查,提交了涉企收费情况报告。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按照财政部《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和《法治XX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养,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财政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加强对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学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强化领导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切实抓好“七五”普法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我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积极迎接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平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率。

(三)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现合法合规率、备案率、备案及时率、覆盖率均达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制度。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落实财政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促进统一、公平的市场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切实做好市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必经五大程序工作,促进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落实好我局出台管理政策的廉洁性审查工作,把廉洁行政落实到每项管理工作中。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健全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重要规范性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律顾问队伍服务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的水平

进一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操作规程,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防范管控风险。加强对财政内部各职能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核批复、预算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等情况内容。把内部监督检查和内控制度建设有效结合,促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定期报送监督检查计划任务进展情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出台的取消涉企收费(基金)政策,认真做好落实相关企业涉税优惠政策的财政审核工作,积极开展“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协调税务部门做好抵扣政策落实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创造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活力。助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八)提高法治宣传信息质量

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阔信息视野,增强信息敏感性,从领导意图、财政业务、调研检查、社情民意等方面拓宽信息来源。着眼于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服务性、原创性、有效性,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信息质量。

(九)配合做好其他工作。配合政法委、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做好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等领域经济犯罪,强化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法治惠民项目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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