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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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XX市环保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主要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XX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年大气环境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23.9μg/m3,同比2020年下降8.8%,PM10平均浓度为41.9μg/m3,同比2020年下降18.6%,优良天数比例98.3%,同比2020年提高0.2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蝉联全省首位,在全国169个重点监测城市中名列第二。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新安江、太平湖、阊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标准,境内无劣Ⅴ类地表水。经初步核算,预计可以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

(二)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的13个反馈意见、8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17个突出环境问题,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级督查,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应于2020年完成的9个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20年完成的4个反馈意见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8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342件信访件及3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迎检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去年10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安徽省动员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XX市协调联络组,召开了协调联络组会议,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XX市共24批51件,经持续整改,全市5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9件。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严格按照“三坚决四必须”和“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共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96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

(三)从严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20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20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四)扎实开展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环境厅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市生态红线占37.55%,全省最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讨论稿。扎实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2020年报销号的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XX风景区,逍遥亭片污水处置、污水处理技术在冬季不稳定等2个国家“绿盾2020”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月潭湖综合开发、重点生态区XX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大XX国家公园创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建设、生态区县、乡镇、村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九大工程,2020年,我市 11个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7148亿元。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印发《XX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发现违法建设问题12个,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做好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生态扶贫工程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2020年我市获中央专项资金1740万元,用于6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创新实施农药集中配送、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等有效做法,扎实做好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及评估验收工作,命名6家市级绿色社区;开展省级“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荐申报及创建指导工作,筛选上报了20家,其中,省级“绿色家庭”6家、“绿色学校”9家、“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5家。

(五)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1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6个湖库点位、1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断面(阊江倒湖断面)以及太平湖流域10个水质较好湖泊断面进行1次监测,每两个月对4个城考断面开展1次监测,完成39个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监测任务。开展地表水采测分离,共接收24批次72个断面共计2315瓶样品,严格按照采测分离质控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并按时上报结果。按频次要求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及国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每月与浙江淳安县开展1次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每月与宣城市开展一次跨市界水体例行监测;开展新安江流域(XX片)入河排污口及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包括17个主要入新安江支流地表水、8个新安江流域重点监控城镇入河排口污水、7个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对中心城区5条干支流10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枯水期地表水开展专项监测。启动新安江流域区县交界断面、重要入河口和重要节点断面的手工水质监测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目前全市共建设自动监测站7个,2020年新建4个,实现了我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的全覆盖,为开展水质预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积极争取并扎实推进街口水站改造项目。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管理,我市共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9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从去年10月开始,我市开展降尘监测工作,共布设了8个监测点,每月对大气降尘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各降尘点位的降尘总量均低于5.0t/km2?30d。会同气象部门开展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预报准确率80%,现可发布未来7天以上的空气污染趋势预报信息。开展降尘点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对7家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对5家单位开展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安徽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XX市福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单位,XX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祁门县徽红叶纸厂等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出具监督性检测报告共72份,数据3500余个。

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XX片)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增加了数据在线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等功能,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展示界面、完善环境质量数据及视频监控展示。新增屯溪区一水厂、二水厂以及街口水质自动站三个点位视频监控,街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已接入。督促全市18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和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目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厂及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数据中心。

(六)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工作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相继开设“X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整改工作”“XX市固废督查问题整治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21件,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答复。二是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举办“六·五”环保宣传周暨“XX环保世纪行”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陆续开展了4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4次生态文明及环保法律法规进党校讲座,2次绿手帕进校园、环保知识小课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生态文明随手拍、环保创意小制作、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农村环境与健康宣传及绿色出行活动,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做到环保业务和基层党建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开展党支部达标验收和“六项指数”考核,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员民主评议,加强远程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考核优秀,局机关党委获得市直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市环境监测站分析测试室被市总工会授予“XX市工人先锋号”。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与局各科室、下属二级机构签订《2020年度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发年度任务分解表,把每项工作落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拉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做好市委巡察XX市环保局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涉及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相继完善会议、党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开展“1+N“专项整治和“三查三问”,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快发展与保护环境的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的同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依然未破解;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城市环境管理仍有许多薄弱环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建筑工地及道路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还不到位,城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仍然存在,城乡结合部存在垃圾焚烧以及农村季节性秸秆焚烧等。三是生态环保机制体制尚未健全,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严重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形势和任务不相匹配,环保能力建设亟需加强。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政府与群众“双满意”、保护与发展“双丰收”。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厅党组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守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迎接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领导包保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市直部门包保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所有信访反映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解决问题来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所确定各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大气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积极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城市一个洁净、清新、舒适、安静的天空。

四是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三大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充分发挥XX市融入杭州都市圈的优势,加强与杭州市跨区域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环保管理,科技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新安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街口自动站提升改造,真正守护好XX一湖碧波、两江清水。

五是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市环保、市农委联合督促相关区县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进园区危废暂存点建设,着力建立源头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扎实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工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守住一方好山好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绿色发展,落实《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做好歙县、徽州区两个循环经济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环境处罚力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是结合环境日主题做好“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XX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二是抓好绿色创建。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做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八是配合市人大继续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测数据、空气及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保障工作。四是以我市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结合XX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八是积极配合做好“三个改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环发〔2020〕3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20〕148号)要求,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人员与职能同步平稳过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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