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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工作总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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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工作总结2020

(1)2020年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2020年,在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政策法规处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工作落实年的要求,克服机构改革的影响,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爱国卫生月、“5.31”国际无烟日等为契机,组织各基层单位利用挂图、横幅、宣传单、上街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增进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制定下发了《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我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在线学习培训;组织4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依法行政知识网上学习班。

二、牵头做好行政职权承接和下放工作

从2020年11月开始,我委陆续承接并开展了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4项。按照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下发了《关于下放部分卫生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从2020年4月1日起,向相关区市县下放了部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单位的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权限。

为加强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组织行政审批窗口、职能处室和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培训,熟悉和掌握新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总结。组织修订了《行政审批窗口作业指导文件》,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各个环节的要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超时默许等相关制度,落实七个服务模式和三亮服务措施,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审批材料和审批流程等相关事项,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将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我委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704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提前办结率达到17%。

三、做好行政职权清理工作

按照市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各处室开展了行政职权清理工作。各处室认真梳理、汇总本部门行政职权,做到合法、合规、不增项、不漏项。经认真清理审核,汇总整理并向市编办上报行政职权284项,其中行政审批43项(行政许可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行政处罚169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奖励9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49项。上述行政职权依据113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要求在我委网站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窗口作业文件》。结合“三报三回”的要求,为确保我委行政职权清理到位,我处将《行政职权汇总表》发给相关处室进行确认和完善。

四、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

10月中下旬,结合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组织对全市11个地区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履职、执法委托、人员资格、行政复议和应诉、执法程序等多个方面,同时现场抽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总体来看,大多数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较为规范,能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案卷质量明显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020年11月13日-14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本次评查案卷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三个类别共72卷。全市46名具有丰富执法工作经验的卫生监督员参与了评查工作。通过本次集中评查活动,完善了我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促进了各地区间的学习和交流。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全市卫生计生工作部署,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社会卫生工作成效显著,保健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临床业务不断发展,为保障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家庭幸福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1.“两个规划”指标顺利完成。完善落实“一法两规划”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保了职责任务落实。通过组织女工查体、落实妇幼保健经费、开展妇幼保健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使“一法两规划”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20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34/10万、3.21‰和4.07‰,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分别为97.05%、97.56 %和96.74%。高危妊娠专案管理率为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7.50%。各项指标全部达成,位于全省前列。

2.新生儿“四病”免费筛查取得突破。完成了我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产妇所娩新生儿的遗传代谢性疾病初次筛查工作。启用了新管理软件,妇幼保健机构报表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报表实现网络直报。串联质谱实验室投入使用,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增加到30种,筛查工作能力水平取得新突破,有效降低了病儿致残发生。2020年全市共筛查新生儿29913人,其中串联质谱筛查12774 人,筛查率达到106.78%;共召回可疑患儿242 人次,查出患儿34例。共听力筛查新生儿29968人,筛查率达到106.98 %,复筛 260 例,确诊听力损失患儿20 例。为筛查出的“四病”患儿进行了免费治疗,患儿达到同龄儿童的智力水平,得到社会各界和新生儿家长好评。

3.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服务周全到位。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周密部署开展了托幼机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举办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对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和东城、开发区范围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学评价,对市属托儿所、幼儿园教师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把控好关口。对管辖范围内的40所学前教育机构幼教人员和在园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工作,共查体5129人次,实行了一对一及时反馈指导,维护了儿童健康。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做到了记录完整、资料齐全、依法便民。2020年,向县区发放空白出生医学证明40400份,全市首次签发32343 份、补发153份、换发97份、废证49份、中心首次签发1346份,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17份,换发出生医学证明27份,废证2份,全年废证率0.13 %,远远低于废证率<1%的标准要求。完成了各县区、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签订备案,每周及时汇总上传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全市2020年度所有废证收集、核对、登记并交省卫计委集中销毁。全年共处理《出生医学证明》疑难问题咨询和指导60多起,协助公安机关及时鉴定《出生医学证明》信息27份,保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5.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科学准确。做好全市妇幼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全市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网络化管理运转顺利,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善落实了县区、乡镇级妇幼保健信息员例会制度,严抓各项报表质量控制,强化专项检查和督导,通过到县区和医疗单位查阅原始资料、核实信息、抽取或普遍检查、回访等方式,提升了信息质量。完成新筛国家网络直报 4次,完成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月报表12 次,完成市卫计委新生儿疾病筛查周报表48 次,完成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省级月报表 12次,住院分娩汇总月报12 次、网络直报12 次,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6.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等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收到上年度节余的艾滋病检测试剂 12800人份、梅毒检测试剂 26120人份、乙肝五项检测试剂22560 人份、婴儿早期诊断耗材4 人份,收到本年度乙肝免疫球蛋白 1000支,分批按需求及时发放至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展。收发物品出入库登记及时全面,全年收项目物资10批次,下发10批次。日常工作记录完整,在全省疫苗事件检查中得到药监局的好评。2020年,全市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27648人,筛查率达 99.39%,发现艾滋病感染1人,梅毒感染8人,乙肝阳性1067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均得到母婴阻断指导和治疗,乙肝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预防传播。

(二)保健、临床业务稳步发展

1.妇女保健服务发展方面。根据女性不同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开设了服务项目,形成了咨询、个体化体检、全面体检、防治结合的全方位服务模式。规范开展盆底筛查项目门诊,做好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知识宣教。产后保健435余人次,盆底筛查率达98%以上。开展了内分泌(更年期)、骨密度筛查和孕前体检和优生指导、已婚女性不同年龄阶段高发疾病预防检查和保健指导,做到了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切实维护了女性健康。增设乳腺科门诊,方便了乳腺病患者保健治疗。接待乳腺病人1041人次,ABVS超声检查500余人次。按照国家妇女“两癌”筛查实施方案组织市开发区适龄妇女常规筛查,筛查服务和反馈指导规范到位,筛查414人。2020年,为女性查体1657人次。

2.围产保健服务发展方面。围产期门诊管理方面,开展了围产期营养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孕产妇保健手册》一本通、农村孕产妇专项补助等项目,实行了孕12周建档和高危孕妇专案管理,提高了孕妇保健能力。投资460万引进高端四维机E10及心脏机EPIQ5,产前四维超声筛查及胎儿先心病筛查更加完善,扩建了检查场所,实行了电话预约、规范操作,以一流服务走在全市前列。增设了遗传咨询与产前筛查科,规范开展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管理服务,为今后全市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降低出生缺陷提供了保障。与北京安诺达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无创产前DNA检测项目,满足了不同群体需求。

3.儿童保健服务发展方面。开展了儿童系统化(信息上传省儿童保健服务平台)、套餐化、VIP化等不同服务,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在开展系统化保健、视力、听力筛查、骨密度测试基础上,开展了生长发育障碍,如:矮小症、性早熟、儿童早期智力开发早期干预的诊疗等。引入了北京06爱成长软件,实现了查询报告、咨询互动、育儿指导、保健提醒、健康监测在线服务。与山东省齐鲁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幼儿园在园儿童查体结果反馈实行双向指导服务,多次到各幼儿园开展健康讲座和现场指导,以实际行动维护儿童健康。全年门诊量22715人次。

4.计生优生服务发展方面。形成了中心药具科、县区药具站、乡镇(街道)药具室完备的管理服务体系,各项药具系统业务报表、档簿统一上报,全市药具计划制定与执行到位,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均达95%以上,全市计生药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使用药具人数9.5万人,省站已调入我市药具总金额为76.9万元,发放药具总金额75.2万元,完成了全市计生药具的调拨、发放、管理及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计生药具服务。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示范区进行了计生药具专项考核,加强市场监管,杜绝出现漏洞。“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示范站”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垦利区顺利通过了省示范站评估验收。省站首批政府采购的自助发放机、定点pAD、手机APP和PC发放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全部投入使用,药具工作信息化、便民化水平得到提升。

5.临床业务发展方面。一是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了诊区设施布局,落实首诊、首问负责制和AB角制度,做好医患沟通,注重健康教育,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二是狠抓核心制度落实确保医疗安全,抓好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合理用药,完善医疗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医疗安全。三是提高医护服务质量,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全体医护人员常规工作督导,树立良好工作形象。年门诊接诊125972人次,比去年增长24.58%。投资700万元购置设备24台,技术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开展抗缪勒管激素测定(AMH)、乳腺肿瘤标志物、新生儿串联质谱筛查、甲状腺抗体检测等11项新技术。

(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持续加强

立足实际,想方设法优化基础环境。持续推进中心新院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力争尽快立项动工。正视现有业务用房的不足,协调城市管理局同意后扩建了超声检验室,方便了群众就诊,缓解了办公服务场所紧张情况。购置了一批新设备,服务支撑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投入700万元,购置了大小设备24台件,新增11项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了高端四维机E10及心脏机EPIQ5,医疗设备领先水平得到提升。

(四)人才队伍建设毫不松懈

着力对重点学科如妇保科、儿保科和围产保健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发展强项。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全年派出4人到省级医院进修学习,43人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和学术交流,78人参加市级培训和学术交流学习;院内业务培训及考试6次。全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医学论著4部、科研成果 2项。积极参加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技术比武活动,承办了《东营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技能竞赛》活动,中心代表队分获团体和个人三等奖。

(五)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入进行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中心党总支把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中心上下共同抓,完善落实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从严治党。“两学一做”活动周密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标准,党员模范作用更加明显,在全市卫计系统树立了标杆。把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总结评议、评先树优相挂钩,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精神文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开展“三好一满意”、“三增一禁”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到基层送医送药送健康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把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方案》中一票否决的内容,抓好抓紧职责落实,消除了事故隐患,避免了问题发生。三是加强效能建设、宣教服务提升整体水平。完善了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提高了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水平,维护了经济发展软环境。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设备采购、药品招标采购、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阳光操作。积极做好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引导工作,在全社会树立了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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