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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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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了省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国土建设的通知》规定要求,以及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大力支持“4+4”产业发展。一是组织了项目落实地难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项目落地难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业务处室认真对照《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二是按照《关于实施土地管理“五挂钩”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代市政府制定了《加强土地管理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意见》,实行“项目备案跟踪问效+对冲机制”、“指标逾期收回”等制度,加强项目论证和管理,对供地项目进行备案,签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协议,对达不到要求的按实际用地状况对未建设土地进行收回处置,进一步科学严谨地规范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灵活创新了耕地占补平衡手段,有效解决了项目落地难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三是为土地储备工作“立新规”。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土地储备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积极倡导我市坚持“先做土地、后做项目”理念,出台了《市区做地工作流程》《城中村改造用地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了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明确了其主要职责:监督、指导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对土地收储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部署与决策;编制市土地储备专项规划,批准做地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年度资金计划;协调调度重大建设项目土地的前期开发、收购储备、供应等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事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总体目标,我局对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做了进一步的优化。一是结合机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简化政务事项审批流程。编制了《权力清单流程图》《明白纸》,做到政务服务事项都有办事指南,流程进行了最大幅度的精简。二是进一步压减审批申报材料。逐条梳理了政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提交的资料外,其余资料全部取消。三是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办理时限。对审批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实行即接即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法定时限20日压减到现在的10个工作日办结;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证明时限20日压减到现在的10个工作日办结;土地评估报告备案事项实行即接即办、当日办结;对于自然人的变更登记(姓名、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号、坐落、共有性质变更)、注销登记(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注销)、更正登记(依申请的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等在内的五类登记业务,缩短办结时限,实现了受理后即时办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单位和群众。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通过对现有流程的优化调整,对个人房产抵押权登记、个人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个人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个人房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和个人存量房转移登记等五大类登记事项,通过与邮政速递的协商合作,增加了EMS快递专送业务,窗口受理后,办理群众及时交费,然后到发证窗口办理EMS邮寄业务,通过快递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时送到家,实现了登记业务“最多跑一次”。全市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均实现扫码缴费,扫码缴费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不动产登记费、土地出让金,为企业和办事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切实有效地完成了“放管服”改革“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服务理念,优化办事流程,大胆创新,破解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改进和优化了不动产登记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最大限度压缩办结时限。实现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其中,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压缩至16个工作日完成。

(四)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优化顶层决策,以“固定会期、分级审议、优化职责、增强权威”为重点,对我市规委会审议制度进行了优化,缩短了规委会召开周期,不断扩大参加规委会、专委会群体和阶层,邀请专家、部派督察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规委会审议效率有了显著提高。

二、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及时更新事前、事后公开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更新为19项:许可6项、处罚3项、征收(代市政府)1项、收费6项、检查3项。指导督促市局各业务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区)局要切实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定要求,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五项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别在“河北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全年共公示案件总数332件:处罚213件、许可218件、征收30件、检查62件、收费10件,做到了全部公开。在网站公布政策法规制度1780个,各类表单28个,行政执法全记录工作扎实有效,每一项行政执法均由规范的记录标准,在特定环节实施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同时留存,2020年举行的听证会除文字记录外,全程制作了音像记录并入档。全年,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7条;每月都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据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中心移交;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数161件。

(二)多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力做好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整改工作。代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监管的实施意见》,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村(社区)两委和国土等部门的责任进行了充分明确,对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违法用地问题整改、清理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当作长期性重点工作抓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研究、亲自现场检查。进展情况:清理违法用地“利剑清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任务1998宗,面积20333.67亩,已整改到位691宗,面积8376.78亩(其中拆除350宗,面积3492.60亩;补办用地手续341宗,面积4884.18亩)。二是统一案卷评查标准,规范案卷评查程序,提炼经验做法。坚持按照省厅《2020年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卷宗质量评查表》规定的11项内容,重点从八个方面进行评查,注重结合平时培训、日常督导检查,采取阅卷、询问、评议的形式,按照自查、抽查、日常督导检查等规范程序,对执法执业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等进行评查。厘清了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确保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落到实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三)城乡规划方面:我局共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6件,用地面积6977794平方米;选址意见书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4件,地上建筑面积615.12万平方米。

三、注重及时有效地清理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证法令统一、消除制度性障碍

(一)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前,应当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印发。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16件,已超过有效期失效的4件,文件名称及内容已全部网上公开。严格审查了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年共审查26件,为领导决策做好了参谋。

(二)启动了立法调研等基础性工作。2020年5月《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修订,《XX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也列入我市2020立法计划,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与市人大沟通,完成了条例修改的前期调研、评估和起草准备工作。鉴于机构改革,涉及城乡规划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经市人大同意暂缓修订《XX市城乡规划条例》。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广泛接受行政监督

我局能够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对重大问题和复杂案件局领导都能亲自研究协调,认真分析胜诉经验和败诉原因,及时对业务工作予以指导。全年共办理案件159件,包括:作为复议机关的案件40件;作为被复议申请人的34件,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4件;办理行政被执行案件1件。行政诉讼胜诉率76%,各类案件的数量已远远突破往年。

城乡规划方面:全年办结复议案件6件,其中有2件属于未正确履行信息公开引起的,有1件属于举报引起,3件是所辖县(市)审批项目引起的。作为被复议机关参与行政复议5件:其中有3件维持决定,2件正在审理中。办理诉讼案件4件,尚未审结。

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7件,达到了走访率、答复率、满意率100%的目标。

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先进,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基础

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理念,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了“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了法治宣传,尤其是按时按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多种法制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公民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法治意识和支持力度,营造了良好地崇法尚法氛围。

六、尚待改进的方面

通过对照《2020年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表》,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规范、质量较高,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矿产执法卷宗方面:因矿产执法的特殊性,违法线索核查部门,个别卷宗缺失;现场勘测图未使用GPS绘图;违法开采量没有以实际开采量为依据,而是以《询问笔录》中的口供为处罚依据的较多。

土地执法卷宗方面:大部分县(市、区)法院对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退回,不在《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法律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致使大部分案件无法结案;对个别案件案由的文字表述还不是很全面、具体;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用语不规范;有些案卷的事实及调查询问笔录表述相对简单。

七、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判断和重要论述,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建设面临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做出重大决策前,须经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做出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备案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行政许可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公开土地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改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等清单和服务指南等文本。及时更新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信息,有效对接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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