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何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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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何起草?怀孕离婚协议书的起草是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抚养权的归属、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等内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何起草,供大家参考!

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何起草

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何起草

怀孕离婚协议书应如下起草: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双方签字。

否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申请

能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申请,国家虽然规定了在女方怀孕、生产一年内、停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是为了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也规定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是可以的。双方只要一致同意就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一般是归女方的;孕期胎儿与母体是绝对不能分离的,等胎儿分娩出来的话,尚是婴儿的哺乳期,对母亲的依赖性是极强的,因此一般都是会归于女方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亲母亲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如何约定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的约定是在离婚登记完成时生效。找法网提醒您,法律上的离婚以离婚登记为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在哪里办公证

离婚协议书在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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