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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心得250字

|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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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1

说起余华的《活着》,大约所有人能想到的便是生命的韧度,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在我看来,他更想表达的是那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更情愿把活着看作是一种体验生命的过程,无论它是喜是悲,是苦是甜,人来到世界,更多的不是为了一个目而追求,即使你得到了一切,也终究逃脱不了自然的生老病死的循环。得到了也正如没得到,目的本是作为我们追求之路上的终点,它不是路的重点,更不是全部,但我们很多时候更情愿把它当做我们人生的全部。

作者评述自己的作品时说,这是一部讲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的作品。命运赋予了我们享受生活,探索人生的权利,它更多的或许是冷静地处在一旁,看着我们在活着这片森林中披荆斩棘,真正把我们和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是它赋予了我们的确定。我们热爱那些美满的确定,憎恶那些缺陷的确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缺陷,但无论我们所经历的是得到的美满还是失去的苦痛,我们都获得过,体验过,自怨自艾或者是走向极端都是徒劳,与其如此,莫不泰然处之与命运为友。

富有波折的命运才完美

命运总是这样,它喜欢为我们创造一切可能,而转瞬又可能会将其转化为不可能,它也很乐于这样玩耍我们,我们大声地谩骂埋怨它,但我们何曾想过,当我们失去时,我们也曾拥有,我们同时体验着得到与失去的两种命运,谁又能说,这样的命运不完美?莫非只有美满无暇的命运才称得上完美?

福贵,他从原本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沦落为贫穷的农民,又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最后孑然一生,命运将苦痛和快乐无以复加地给予了他。他曾那样地过着浪荡的生活,终日游荡于花街柳巷,过着浮华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也曾那样,在妓院中将万贯家私输得精光,被人像狗一样扔出来,精神恍惚,欲哭无泪;他曾那样眼睁睁看着自己活蹦乱跳的儿子,因为给危在旦夕的人输血而一命呜呼;他也曾那样以为自己能同唯一的亲人(外孙)相依为命,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然而,命运一如既往地让他失去唯一的珍宝……。失去了,又获得,获得了,再失去……这样一系列无穷无尽的循环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等到他老了,苍老得无力再承受得起失去与获得时,命运似乎才恋恋将他放手。于是,一人,一牛,一屋,一片田,度着所剩无几的时光,几乎可以说,一无所有。何以见得,他真的一无所有么?在一系列的得到和失去中,他收获了苦痛和喜悦,新生和死亡……。几乎人世所有的情感,他都无一例外地伴着血泪体验过,也正是这一切命运所赋予他的,让他长出一副强大的肩膀,一片足以承载起人世间一切得失的天空。他与命运为友,他感激它,因为它赋予了他如此丰富而完美的人生,他痛恨它,因为它让他承受了无以复加的苦痛。

敢于斗争的人,方能赢得命运

在《活着》这部书中,福贵父亲的话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长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的。从鸡到羊再到牛,无不经历着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徐福贵也是如此,他输得精光之后重新过起了人生,于是他有了鸡,而后又有了羊,最后有一头老牛相伴。老年的他除了一头老牛外,还有安逸而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他通过一系列地斗争,赢得了牛,赢得了命运。

因为敢于斗争,中华儿女能在屈辱中奋进,赢得了自由,主权,自己的命运,正如货币能交换商品那样,只有斗争方能交换命运,因为敢于斗争,我们方能赢得命运,赢得它的尊重和友谊。

潇洒对话命运

老年的福贵养了一头牛,并为其取名为福贵,他认为,那头牛太像他,莫不如说,福贵看待牛的方式其实便是他看待自己的方式。他戏谑地为它(牛)编造出家珍(老婆)有庆(儿子)完成耕田任务的谎言,以激励他不要偷懒,他敢于,且乐于,向我们讲述他的人生,并且当他讲述他自己人生时,不带半点过激的情绪,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人生。即使命运赋予你太多太多无以复加地苦痛,即使苦痛能让你的身心千疮百孔,一切都已经经历过,它们只是你人生中的体验,痛苦也好,失败也罢,都已成为一种过去,如果我能潇洒地对话命运,我就是人生的强者。既成过去之事,说到底,已与现在的你毫无关系。在平日中,回顾起那些或轻或重的往昔,我们是否也能如福贵一般,对着天空潇洒地放歌一曲?没有什么放不下。既然能潇洒地放歌一曲,一笑而过,又怎不会同生命为友?

有一种情感,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再你一出生便将你同你的命运相联系,“互相感激,同时也可能互相仇恨,命运与你形影相随,谁也没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人生若白驹过隙,然而,命运都在这“隙”之中,将无数轻与重赋予我们。对于命运。我们无权选择,或仇恨,或感激,我更愿与命运为友,泰然处之。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2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题记

  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得到了一个人生感悟——为活着而活着。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民国时期一个地主家的富少爷徐福贵,年轻时由于嗜赌放荡,输尽家财。父亲被气死后,徐福贵一家沦为佃农,并很快因为国军抓壮丁卷入国共内战。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遭受磨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或许读完这篇小说你会感慨主人公徐福贵的悲惨人生,但是于此使我们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徐福贵在奢靡生活后的转变,在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后,依旧坚强乐观地活着。

  作者余华自序中说自己创作《活着》的原因是听到了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个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但他依旧有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他深受打动,决定写下一篇改样小说。而他在写作中得到了这样的启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

  我个人认为余华的《活着》在当今社会中仍具有独特的意义。现如今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人们被蒙蔽了双眼,在利益的驱使下忙碌着。或是为了金钱,为了地位,或是为了别的什么东西。但是,人不应该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吗?

  我们的一生中定会经历很多磨难,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对于那些磨难,在你第一次面对它的时候或许它很困难,但当你咬紧牙关挺过去,人到暮年,再回首时,这些磨难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从某个角度看,主人公徐福贵未必不能称作英雄,他看透了世间冷暖,仍乐观地生活。我想当我们都能做到这些时,我们亦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

  这世间磨难虽多,你我未必不可一笑而过。

  所以,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3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4

一本好书是怎样的?很简单,凡是让你动之以真情的书便是好书。那种书像拥有魔法,挥动仙棒,让你心中充满了激情,久久回荡,而后留下一种感动,或喜或悲。这就是好书的魔力,他能赋予你力量,或影响人生路,或改变价值观……而《活着》就是这幺一本好书……

——题记

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人们都珍惜着。生命是一个过程,譬如画画,如何用色彩将一张白纸变得美丽;譬如写作,如何用字符将一个故事表达;譬如唱歌,如何用音乐将文字吟唱……生命的意义,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这个过程叫做活着,那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付出了什幺,又得到了什幺?我们不断升华自我,又为了什幺?回答是我们付出了努力、汗水……得到了生命的延续,我们升华自我,为了生命的精彩。总而言之,我们无论做什幺,都是为了活着。

那幺活着又是为了什幺?财富?知识?亲人?都不是,我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很纯粹,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有人说: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似乎是对的,所以才有谎言,才有人不断编写结局完美的故事。或许那个放羊的孩子并没有错,或许牛郎一直挑着孩子在银河的一端等待和织女相会。曾经,我是这幺认为的。

但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觉得忧郁是个美丽的词,绝望是个现实的词。但,《活着》告诉我,人可以为活着而忧虑并思考着,而不是花费时间走到落叶堆里去忧郁;人可以将生命走到尽头,但在尽头等着的决不是绝望,也许是世外桃源也说不定。换言之,绝望在世上是个美丽的修饰词,但并不是以一种真实存在的!

进入福贵的世界,前半个世纪是光鲜亮丽的,漫天飘荡着自由与不羁,是如此惬意,若是我,恐怕也难以逃脱沉溺的命运。世界本来就这么现实,这么残酷,对与错,不再单纯,而是由社会背景决定。在决定命运的赌局时,龙二的狡诈,也许并没有错,只是为了在那个动荡的社会生存,是为了活着。福贵的单纯,反而是他致命的错,世间的险恶,岂是他这个悠居深宅大院的少爷清楚的?

从赌博输的那天起,福贵便成了一介草民,似乎有点天子被贬为庶民的感觉,反正,从前的房子是他人的,从前的田地是他人的,从前的好友也形同陌路了,仿佛全世界在一夜之间翻了个个。福贵年迈的爹,不知是否是受不了这个打击,死了。我想他爹较后来的人来说应该是幸运的,毕竟没受那么多的苦。爹死了,可生活还得走下去,我不知道福贵是以怎样的心情去向龙二借租原本是自己的田,但我想一定不会好受。从此,福贵拿起了陌生的锄头,开始农作。

福贵他娘,一把年纪,还必须开始学习如何过生活,祸不单行,最终还是病了。福贵进城为她请大夫,却被抓去当兵。经过许多波折,福贵终于回到家,他娘在他走后过了两个多月,死了。女儿凤霞也在一场大病中成了哑巴。儿子有庆也早已出生了,却不认识自己。心情或喜或悲,具体只有福贵自己清楚。然而在那个大动荡的时代,磨难并不单单发生在福贵身上,诈骗福贵家产的龙二被认定为大地主,被抓了,他在被抓时,不断喊着,"福贵,我是替你死的!"

这也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

不幸,还远远没有停止。福贵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为生孩子死的,有庆是为了别人生孩子而死,而凤霞则是自己生孩子,他俩都是苦命的孩子。接下来的是凤霞的丈夫,在工作时出了意外。最后是凤霞的孩子——苦根,吃豆子撑死的。

所有的亲人都走了,只剩福贵一个。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不可思议!

这是命,福贵的命,注定是要这样的。福贵没有背弃他的命运,而是决定和命运做朋友,和他同生死,共命运,哪怕是在如斯困苦田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背弃命运,即放弃生的希望,放弃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生命。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然你的父母将你带到了这个世上,就肯定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人,活着,不单单是为自己而活,还为别人的希望而活,活得出色,活得漂亮。

人只有一次生命,即使拥有第二次,那也不再是原先的'自己了。生的宝贵在于他只有一次机会,不能反悔,如时间般,过去了,就无法挽回,我们只能兴叹一句,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所有,珍惜活着时的每一分钟,每一秒,直至死亡。

有人说,生的价值,要在你死去时才看的到。当你看见你的肉体,躺在冰冷的棺木之中,请不要害怕地立即离去,请你花费一些时间,数数别人为你而流的如珍珠般宝贵的泪水,那是你生的价值,是你所拥有的希望,很美好,很纯净,感觉上,像冬天里的雪花。

我并不否认奥斯特洛夫斯基对生的看法,只是我认为,活着就是活着,只求无愧于天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凭着一颗赤诚之心,或为国,或为民,或为自己。活着就是要昂首挺胸,不是畏首畏尾。不但,要靠别人的希望而活,也要让自己成为值得别人依靠的希望!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5

之前看完了路遥的《人生》,一直想写一篇读后感,可是不知从什么角度入手。《人生》这本小说,就跟真的人生一样没什么主旨,跌宕起伏好像要告诉我们些什么,但内容太多说不清楚,到头来也只为了——活着。

余华这样说自己的这本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上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段话,读之前看没有任何感觉,但是读完以后发现,这段话就是《活着》最好的读后感,并且它也告诉我们《活着》讲述的并不是一个悲剧,它让我们看到一条生命的坚强,以及活着的强大渴望。

我先前在想说喜欢《活着》这本书,是不是有点残忍,可是现在我想说《活着》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给我最大力量的一本,虽然最后只有福贵活了下来,就算他这一生活得多么不幸与不堪;就算他亲眼看到身边他所爱所恨的人一个个离去,但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个人活着的力量,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可贵。

初中的时候,我遇到挫折时总会这样安慰自己:“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死亡,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痛苦,所以我现在遭遇的、即将遭遇的都不算什么。”这句话总是很有效的给了我一个退路,就跟福贵被抓去上战场,面对敌人的枪炮时想的那样,只要能够活着回去,怎么样都可以了——这也的确是福贵败家后第一次产生的要好好活着的信念。

人真的就是这样,做少爷时的福贵吃喝嫖赌,除了正事其他什么都做,那个时候他忙着满足自己的欲望,怎么会想到要脚踏实地地活着呢,他的人生好像一团泡沫,随时都有可能破灭的。从战场上保住一条命回来的福贵,开始好好待他的妻子和儿女,但苦难的命运却依然伴随,时局的混乱,家境的贫困,家珍的害病,知道福贵亲眼目睹赢了他所有家产的龙二替他上了制裁地主断头台,他才觉得命运之神一瞬眷顾了他,夺走了他享受的权利,却留给他一条命。

《活着》的情节进行得很快,有点像我们的人生,脚步匆匆,来不及后悔,来不及思考为什么。有庆的死,凤霞的死,二喜的死,接踵而至,泪还来不及风干却又再添一层伤心。二喜的出现,其实是《活着》进行到后面,一个让人欣慰的转折,他的善良是完美的,从前一片灰色的世界,在二喜出现后出现了一片喜庆的红,正当人们觉得生活有了希望有了新的开始时,他又早早地丧了命——留下苦根,从他的名字中我们也能猜到,又会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到了苦根的死,福贵应该已经有点麻木了吧,我不知道如何确切地形容他当时的感受,一个见过那么多死亡的人,一个注定要孤独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活着。

不论生命多么叫人绝望,却依然要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命运的强权,有时使人感到无力。的确,在书中的背景下,人们其实没有那么多力量去改变什么的,不像我们现在,不像《人生》中的高加林,可以追求一下梦想,拼搏一下未来。《活着》中的人们,也许是看不到所谓未来的,可是他们又对明天分外地清楚:明天我依然活着,我依然面对这片无边的黄土,我依然为了我下一个明天挥下汗水。

是的,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6

读了余华的《活着》心里感受颇多。也看了几篇别人的评论,也就是读后感。或许是自己知识浅薄吧,从中感受到的没别人多,也没看出些什么大道理来。这是个遗憾。但内心多少还是受到点震撼抑或可以说受到点启发的。

人,只要还没死透就得好好地活着,而且要活得踏实,活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别等到垂暮之年了才幡然醒悟——自己这一生活到狗身上去了。这是悲哀的。亡羊补牢,羊都没了还补啥牢,有用吗?没有了,一切都晚了。走错了路可以从头再来,做错了的事就无法改变了。人的一生啊就像花一样,从花一苞到绽放再到凋落。可是花落了会再开,人老了就不再有少年了。

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年轻时生活的糜烂,父亲的死开始懂得责任这个东西,然后被抓壮丁去当兵看尽战争的残酷,再到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后懂得了“活着”的意义——我还活着!看透了人生!

对!我还活着。只要人还活着就要一直活下去,直到大地召唤。成了一个土馒头,一抔黄土为止。

“活着”是进行时的。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不论平庸与否都无从逃避,直到死为止。但是,死这种事不管你想不想都终究会去面对的。死就像史铁生说的那样:“死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做人还是平常一点的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性命。”这是福贵在经历了一系列坎坷后对人生的感悟——人,平平常常地过一生就好。这是一个老人,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一个亲手埋了一个又一个自己的亲人之后依然坚定地活着的老人对人生的感悟。

我是个平凡的人,胸无大志,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顿饱一生。名利这东西对我来说,有是好事,无亦无不可。平淡而不平庸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人嘛,这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事,看开了,也就看开了,怎么活都是一种人生,人间嘛,幻象而已。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7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活着,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没错,面对命运,忍受在是最强大的力量,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看着《活着》红色的封面,我再次联想到命运的惊心动魄;再次肯定绝望是不存在的;再次感叹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其他繁杂的事物而活着,只有清醒而决绝地活着,才对得起生命!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8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9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活着读书心得250字篇10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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