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及“一单四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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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1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的闭环管理程序,现将2020年一季度全市隐患治理及“一单四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单四制”工作进展

(一)“一单四制”机制运行总况

根据“一单四制”季报制要求,一季度共收到相关资料35份,各区县(市)有实质项目的重大隐患台账共8份,总计150条隐患,整改完成89条,雨花区本级重大事故隐患为零。各市直部门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民政局有实质性项目,总计20条,整改完成3条。各区县(市)总计通报36次,市直部门总计通报5次。6个区县(市)有一定的重大隐患判定依据,其中望城区相关依据36条,各市直部门中仅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粮食局列明了具体参照依据。

(二)各区县(市)、市直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

XX高新区重抓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芙蓉区29个重大隐患,已销号12个,2月6日-8日和2月27日-28日,对14个街道(园、局)进行督查,对重大隐患事故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天心区对省、市复工复产明察暗访交办的5条隐患均按时整改到位。开福区以“智慧安监”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系统平台为依托,对全区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望城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安监、住建、消防、水务等部门,于3月12日至16日期间对14个街镇、2个园区及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了复工复产暗访督查。XX县政府挂牌督办的30处隐患,已整改并销号14处,印发《关于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的通知》,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浏阳市国土、畜牧、文体广电、交通等部门一季度大力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和监管执法。宁乡市消防、交运、国土、特种设备、安监、电力、教育等行业领域共排查84处重大事故隐患,已销号57处,印发“一单四制”专题通报4期。

市公安消防支队对拟摘牌市级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列入市级“一单四制”的拟销号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履行跟踪督办责任。市民政局先后2次由局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下达安全生产工作通报2期。市海事局结合省水运管理局关于重大隐患确定的参考意见,多次研究探讨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逐步推动企业“一单四制”的建立。市质监局严格动态管理,对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记录清晰明了。市机关事务局对一般隐患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记录准确,责任到人。市人防办、市商务局积极整改省、市明察暗访交办问题。市园林局将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纳入了局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公路局、市能源局、市工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委、市水务局、市治安支队、市供电公司大力开展本行业(领域)隐患摸底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市级重大隐患治理销号情况:市级层面隐患清单共有消防、建筑施工、交通、特种设备、危化、电力等领域各类隐患97处(家),目前治理完成并完成销号50处(家),6处(家)整改完成正在办理销号程序,41处(家)正在整改之中。

2.市安委会(办)挂牌督办隐患治理情况:2020年一季度无市级挂牌督办隐患。2020年挂牌督办且未整改到位的6处(家)隐患治理进度见附件1。2020年以来市民政局加大治理力度,隐患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经市安委办实地勘察,浏阳市对挂牌督办隐患重视不够,对两种方案的意见棱模两可,导致该隐患拖延至今。开福区四方旧货市场火灾隐患历史复杂,相关责任单位互相推诿,该隐患已作为重大火灾隐患被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但未取得根本性进展。原XX县第二机械厂第三栋宿舍重大安全隐患的各个责任部门需进一步加大配合和沟通,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3.XX省安委办明察暗访交办隐患治理情况:2020年2月23日、24日,省安委办对XX市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和突击检查,共交办七大类66条问题,截止3月30日,还有2条未彻底整改到位。

4.XX市复工复产明察暗访交办隐患治理情况:2020年2月28日至3月8日,市安委会组织10个督查组对XX高新区、各区县(市)进行了安全生产复工复产暗访督查,共抽查企业52家,发现并交办隐患问题215条。截止3月30日,共收到整改回复3份,整改完成55条。

5.第一批省、市级挂牌督办隐患申报情况:根据XX省安委办要求,市安委办向XX高新区、各区县(市)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收集拟申报省、市挂牌督办隐患。截至3月21日,共收到回复32个,提交了7条隐患,经研究实际申报省安委办挂牌督办隐患1条。

二、地区事故隐患类型分布分析

(一)火灾隐患突出,事故贡献率远超其他隐患。2020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595起,生产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166起(道路交通只统计生产经营性事故、火灾作为事故致因分解归口到相应行业),火灾事故总数是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9.6倍。结合各地区的重大事故隐患类型分布分析(附件3),全市火灾隐患突出,在各类型隐患中体量最大,约占半数。2020年市消安委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22处重大火灾隐患,其中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被挂牌数位列前三,雨花区自查重大事故隐患为0,但根据市公安消防支队的隐患台账,位于雨花区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并未整改到位,且雨花区2020年的火灾总数在各区县(市)位列第一。芙蓉区、望城区虽然区县的重大火灾隐患较高,但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较少,2020年火灾事故总数较低,侧面反映在消防隐患排治上有一定成效。

(二)建(构)筑物隐患(含施工)数量在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类型分布中位列第二,地区分布较为均匀。除在建施工工地存在的隐患外,老旧建(构)筑物问题突出,如危房坍塌、建筑外墙瓷砖剥落、更改已有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老化等,由此还涉及电梯、电力、消防等问题,又因建筑所在地理环境,如学校、公路、管道等,极易引发次生灾害,且因该类问题历史原因复杂、产权结构复杂、涉面广、整改难度较大。2020年全市生产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中,除道路交通(车辆伤害)事故以136起的总数占绝对体量外,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四类极易发生在建筑施工中的事故灾害类型总数为14起,超过其他事故灾害类型。

(三)非法经营(作业)和安全管理问题表现强势。2020年各行业事故分布中商贸制造业位列四个统计行业第二,商贸制造业中极易发生的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等问题大多与非法经营(作业)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此外,未批先建现象值得格外关注,有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了,相关许可证照还在路上姗姗来迟,执法部门的权威在非法违法行为面前黯然失色。根据各地区上报的打非治违数据,一季度XX县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总数远超其他地区;其次是宁乡市,对违法开采行为执法力度强硬,本级重大隐患台帐中14起非法开采行为均整治到位。

(四)涉“危”行业需持续紧盯。在各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类型分布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等虽然总数不大,但其风险高,后果大,需长期关注,持续加力。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认识有待提高。有的地区、部门还不够重视,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要求领会不全面、不准确。前期方案照搬照抄,后期落实“一报了之”,以转发文件落实工作,长期以来以不合理等理由为借口,未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二)工作力度大幅度下降。总体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力度大幅下降,对相关工作的宣贯学习和研究不充分,对基层推动力度不大,配套工作机制未有效建立。如各市直部门通报制的落实形同虚设,各地区、行业收集和运用重大隐患判定依据与全国各行业已发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的情况明显不符。

(三)隐患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亟待进一步加强。市领导在3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了通报,但部分单位的推动力度并没有跟上,进度迟缓。全市明察暗访交办的问题截至3月30日,仅收到3份整改回复。市安委办日常交办问题中互相推诿现象明显,多头责任导致责任缺失,属地与行业、行业与行业之间不能紧密配合。

(四)报送的资料缺乏严肃性。主要表现为报送不准时、不完整、不准确,部分单位未能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或有缺项,数据填写不完整,工作总结低级错误层出不穷,甚至有数据逻辑错误。岳麓区一季度未报送相关资料;开福区、高新区自查表、工作总结和重大事故隐患台帐的重大事故数据不一致,影响数据统计;有的单位交办隐患回复敷衍,仅有规定动作,回复没有实质性内容。

四、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提高站位,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感和全局观。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事故防控有密切联系,对消除城市风险具有极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消除隐患、防控事故、提升能力、构建区域大安全的工作目标出发,开拓思路,开创方法,有机结合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落实隐患排查、践行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的自觉性。

(二)狠抓隐患治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查缺补漏,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能,认真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和通报制,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

(三)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机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年”活动,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和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